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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青少年宫原主任邱某职务犯罪案公开开庭审理
2021-07-08 21:09:37 字号:

湘潭市青少年宫原主任邱某职务犯罪案公开开庭审理

7月7日下午,因疫情防控需要,湘潭县人民法院刑庭在县看守所会见室改造的法庭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湘潭市青少年宫原主任邱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为进一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引导公务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县法院邀请了湘潭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市纪委、消防队共计100余人在院六楼通过远程视频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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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三项罪名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8年底,邱某在担任湘潭市青少年宫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假借协调关系、外出考察等名义,从本单位借支公款,用于个人投资、炒股、开支等,同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重复列支等手段冲抵借条平账,以及采取虚列支出等方式侵吞、骗取公款136.028万元,其中个人实际占有127.278万元,其行为涉嫌贪污罪。

2016年8月,某房产公司在对位于湘潭市青少年宫南面一块空地进行开发的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刘某因场地受限,打算租用市青少年宫一条内部道路,用于运输建筑材料、设备。为确保租到该场地,刘某向邱某承诺如能租到该场地将给予其一笔好处费。后双方商议,天元公司向市青少年宫以租金6万元每年,租期4年,并免除3个月租金,刘某送给邱某16万元作为感谢费,邱某予以收受,其行为涉嫌受贿罪。

2018年1月,共青团湘潭市委要求市青少年宫将艺校的账目纳入行政账实行统收统支管理,同时湘潭市纪委要求各单位对津补贴的发放开展自查自纠。邱某担心通过重复列支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冲抵借条和个人开支一事暴露,为应付检查、掩盖事实,于2018年3月的一天召集艺校各部负责人、财务人员对2017年艺校的部分账目进行销毁处理。经鉴定,被告人邱某授意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数额为1195157.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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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人员全程观看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隔空”接受警示教育,直观地了解到被告人犯罪历程,真切地认识到利用职务谋求个人利益的严重后果,深刻感受到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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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合议庭将择期对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召开旁听庭审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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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消防官兵随即召开旁听庭审讨论会,大家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感想,大家表示:通知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使我们感触很深,让我们更敬畏法律,珍惜当前幸福生活,珍惜自由,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牢守职业道德和底线,要多学法守法不违法,要以身边的案例时刻警醒自己,要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牢记初心使命,要廉洁自律,勿存贪念,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来源:湘潭县法院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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