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湘潭市委书记张迎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中发〔2021〕35号文件(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建议)精神,听取关于《韶山灌区工程管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情况和有关事项的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把勤学苦练、坚定信念作为终身课题,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根本任务不放松,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自身修养、提升能力本领,努力奋勇争先、建功立业。要把苦干实干、求真务实作为价值追求,坚持“少说多干、说了就干、干就干好”的务实作风,提振精气神、崇尚苦干实干,聚焦高质量发展。坚持实事求是的政治品质,一切从实际出发,眼睛向下、脚步向下,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攻坚克难。把勇于斗争、严守规矩作为立身之本,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时时心存敬畏、处处手握戒尺、事事严守规矩,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传承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用力整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风气。
会议强调,深入传达贯彻中发〔2021〕35号文件(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建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重大判断和部署要求上来,对照年初目标任务,久久为功、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迈好第一步、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2020年9月,湘潭市启动《条例》的立法项目调研工作,于2020年12月列入2021年度立法计划。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条例》。会议强调,《条例》的出台对进一步保护、管理、利用好韶灌工程,推进韶灌工程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要在把握主要内容上下功夫,明确职能职责,理顺执法体制,建立区域协同机制,齐心协力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韶山灌区工程。要在强化宣传上下功夫,积极运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切实提升群众知晓度,特别是要让灌渠沿线乡镇和村庄的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并自觉遵守《条例》。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韶灌教育基地作用,加大韶灌精神宣传力度。要在狠抓执行上下功夫,各相关县(市)区和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明确分工、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做好韶山灌区工程管护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影响渠堤运行、擅自阻水、破坏水生态和水环境的不法行为,提升《条例》贯彻效果和执行效力,确保《条例》贯彻实施、管用有效,实现良法善治,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来源:红网湘潭站综合
作者:陈静 刘放明
编辑:黄滔-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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