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41号)精神,现就湘潭市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严格对照湘人社函〔2021〕141号规定的选拔条件、范围、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申报。
二、材料要求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投票表、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一份。综合报告须以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名义报我局,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2.《专家情况登记表》、《2021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要求见湘人社函〔2021〕141号要求。
3.附件材料1份。主要包括推荐对象高级职称证、高级技师证、荣获成果证书、项目合同、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不超过60页。县市区(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单位审核附件材料原件后,在附件材料首页由审核人签名盖审核部门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三、接收材料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27日前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中,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湘潭市人社局一院一办公楼1615室,58524342);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报职业能力建设科(湘潭市人社局一院一办公楼1607室,58533487)。
附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41号).pdf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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