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韶山市分站讯(全媒体记者 罗逸瑾)9月17日,韶山市清溪镇政府、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对清溪镇石湖村马某家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所建房屋依法进行了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马某家占用基本农田所建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物,需立即拆除。此前政府工作人员及村两委干部已对马某多次做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并向马某下达了自拆通知。现场拆除前,执法人员详细向违建户做好法律条例解释工作,说明应拆除的理由,最终取得其理解。随后,工作人员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人工拆除房屋电线等障碍物,在确认违建房屋内无人且无财物后,用挖掘机对其进行拆除。
下一步,韶山市将继续强化措施,对违法建筑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拆除一处,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来源:红网韶山市分站
作者:罗逸瑾
编辑:黄滔-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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