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湘潭市文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10-12 09:54:47 字号:

湘潭市文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联,市各文艺家协会,从事美术(含雕塑、书法、篆刻等)专业的各新文艺群体:

为贯彻落实省文联、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文联发〔2021〕25号)以及《关于开展2021年度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文联发〔2021〕2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度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21年度只在美术(含雕塑、书法、篆刻等)专业开展职称评审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在各专业领域全面铺开。

申报人须是我市从事美术专业工作的新文艺群体,包括自由职业美术专业工作者(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和非公有制组织、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社会组织中的美术专业人员,且年龄不超过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非民营组织美术专业人员不得挂靠申报参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技人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新文艺组织或自由职业从事美术专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职称,且新取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均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渠道

从事美术专业工作的新文艺群体申报职称,由本人填写申报表格,按要求准备和装订申报材料,报市文联组联部。

三、申报与评审时间

市文联组联部负责接收职评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7日,评审工作在2021年底前完成。办公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湖湘西路6号市文联505室。

四、评审方式

新文艺群体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所需申报材料由市文联、市人社局进行初审、把关和上报;

2021年,新文艺群体中初级职称评审委托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定,所需申报材料由市文联、市人社局进行初审、把关和上报;

从2022年起,筹建我市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我市中级、初级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称将由市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文联发〔2021〕25号)执行。

六、评审费用

试点评审免收参评人员评审费用。

联系人:冯焕,电话:073158583227,18373202233。

湘潭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关于印发《湖南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2021年度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文联

编辑:黄滔-湘潭站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