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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8名湘潭雨湖籍滞留缅北涉诈人员回国的通告
2021-10-18 22:19:12 字号:

关于敦促8名湘潭雨湖籍滞留缅北涉诈人员回国的通告

关于敦促8名湘潭雨湖籍滞留缅北涉诈人员回国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相关会议精神,雨湖区经前期工作,已有大部分滞留缅北的雨湖籍涉诈人员回国。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党和政府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故意拖延或者拒不回国。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规定,现对所有仍非法滞留缅北的雨湖籍人员予以公开警示,勒令在2021年10月21日之前进入境外隔离区隔离,于10月30日之前返回境内,并在入境前7天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及公安机关报备,对于回国后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如上述人员仍逾期拒不报备回国,将由具有法定职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其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对其所涉嫌的违法犯罪事实,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查处;

2.一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本人信用卡消费、贷款审批等;

3.暂停本人名下所有的手机卡、银行卡等业务,暂停五年内本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开立新账户,对本人所使用的第三方支付如微信、支付宝等将由政府部门出具建议函建议运营商封号;

4.一律冻结其户口,停办所有户籍和出入境业务。对长期失联或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依法注销户籍;

5.一律取消其所有政策性补贴(助)和社会福利性待遇的发放;

6.对本人及直系三代家庭成员,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等政治审查时,原则上不予通过;

7.一律暂停审批宅基地,对本人用赃款修建的房屋依法查封或拆除。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雨湖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

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附:8名湘潭雨湖籍滞留缅北涉诈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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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静

身份证号码:430302********0285

户籍地: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北路马坡里14号*栋*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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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何阳

身份证号码:430302********3058

户籍地: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红旗社区白冲村42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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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永胜

身份证号码:430321********1216

户籍地: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云龙村新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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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肖志军

身份证号码:430321********1575

户籍地: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西湖村先锋村民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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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龙亚平

身份证号码:430321********2248

户籍地: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高岭社区高岭路2号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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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宁丹

身份证号码:430302********1085

户籍地: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窑湾街道唐兴寺社区沿江西路350号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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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玲利

身份证号码:430302********5063

户籍地: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长城乡高坪村干塘19号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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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姜添博

身份证号码:430302********5017

户籍地: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长城乡立云村新屋里*号

来源:雨湖公安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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