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千万工程”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一市十县百镇”全域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部署,确保2021—2022年示范镇(乡)创建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推进2021—2022年省级全域美丽乡村示范镇(乡)创建工作的通知》,公布省级全域美丽乡村示范镇(乡)创建名单。
省级全域美丽乡村示范镇(乡)创建名单(38个)
长沙市
浏阳市北盛镇
衡阳市
珠晖区茶山坳镇
祁东县过水坪镇
株洲市
醴陵市枫林镇
茶陵县严塘镇
炎陵县沔渡镇
湘潭市
韶山市韶山乡
邵阳市
新邵县寸石镇
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
绥宁县关峡苗族乡
邵阳县蔡桥乡
岳阳市
平江县瓮江镇
常德市
鼎城区谢家铺镇
津市市药山镇
石门县夹山镇
张家界市
武陵源区协合乡
永定区谢家垭乡
益阳市
南县中鱼口镇
郴州市
桂东县寨前镇
安仁县永乐江镇
永州市
新田县枧头镇
道县寿雁镇
江华县沱江镇
怀化市
沅陵县官庄镇
辰溪县孝坪镇
溆浦县北斗溪镇
新晃县波洲镇
芷江县三道坑镇
中方县新建镇
洪江市黔城镇
会同县堡子镇
娄底市
新化县水车镇
双峰县荷叶镇
湘西州
吉首市矮寨镇
龙山县茨岩塘镇
永顺县高坪乡
泸溪县蒲市镇
花垣县麻栗场镇
通知要求:
一、注重村庄清洁,提升“四化”水平。村庄清洁是美丽乡村的基础和前提。推进全域村庄清洁行动,以“一拆二改三清四化”为抓手,开展“三清理三整治四提升”,做到彻底清洁、常态清洁,既“清脏”又“治乱”。推进全域村庄绿化美化行动,鼓励村民栽植果蔬、花木等,提升村旁、渠旁、路旁、屋旁绿化水平,打造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的小景观、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促进农村环境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因地制宜开展秀美(美丽)屋场、“五美”庭院等创建活动。
二、保持乡村风貌,体现乡韵乡愁。杜绝大拆大建、大破大立、拆而不建,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少改造,特别是要保护好具有地域影响的祠堂、牌坊、古民居、古桥、古井、古树名木等历史遗存,实现活态传承,永续利用。充分挖掘和利用好乡村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建筑文化,打造湖湘乡村特色建筑风貌。改建农房要尽量体现地域特色、乡土气息,彰显乡村魅力。
三、坚持农民主体,鼓励社会参与。强化政策宣传,推进村民自治,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外乡友、乡贤能人等带动作用,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中来,共建共享发展成果。
四、促进产业融合,打造美丽经济。依托全域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结合全域旅游资源和要求,一体推进村容村貌和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打造一批以青山绿水为形、农耕文化为魂、美丽田园为韵、生态农业为基的乡村休闲旅游示范点(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农旅融合新模式,促进农民增收、当地发展。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编辑:刘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