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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神速!湘潭交警仅用1天时间就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21-11-05 19:11:44 字号:

破案神速!湘潭交警仅用1天时间就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10月28日18时58分,韶山交警大队接110出警指令:在杨林乡杨林村炉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已逃逸,有一中年女子昏迷不醒。大队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出警,于19时07分到达现场。

经现场勘查,民警提取到肇事车辆的散落物:一只断裂的雨刮器和两块银灰色保险杠碎片。根据勘查结果,初步确定肇事车辆颜色。接到事故报告后,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高度重视,派出精干警力与韶山交警大队、刑侦大队对案件展开侦查。经侦查,初步确定嫌疑车辆是一辆车牌号为湘CK1***的银灰色吉利金刚小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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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丝剥茧,湘潭交警破案神速

经查,该车车主唐某存在重大嫌疑。10月29日16时,民警找到唐某的住处,并在其家中看到一辆银灰色吉利牌小轿车,但是没有发现唐某的踪迹。通过对车辆与现场勘查中车辆散落物进行分析,民警确定了唐某家中的车辆就是肇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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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17时许,唐某迫于压力在清溪派出所投案自首。民警连夜对其进行讯问,嫌疑人唐某对10月28日的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供认不讳,至此,案件宣告侦破。目前,唐某已经被收押至湘潭市看守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来源:湘潭市交警支队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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