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黄舒婷 通讯员 刘晓平 湘潭报道
近年来,湘潭市雨湖区坚持在“打、查、整、劝、防”上下功夫,全面压制传销发展势头,成功打击取缔假冒“天津天狮”传销体系,聚集式传销日渐式微,传销活动基本清零,打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打”、全面“查”高压遏制 详细摸排
有传必打,打传必严。在打击传销工作中,雨湖区发挥“乡镇街道全面摸排、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公安部门刑事处理”作用,强化线索收集,立足大案要案查处,注重打源头、堵增量、减存量,加强对重点区域(点)、出租屋的管控力度,深度压缩传销分子生存空间,严防传销人员异常聚集、集中洗脑,对传销活动高压遏制、严厉打击。
全区实时了解传销动向,详细掌握辖区传销分子基本情况和传销组织的活动规律,各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管户干部、各社区打传专干深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和高校周边等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并建立社会举报制度,坚持早发现、早打击、早遣返。执法人员以外来人口为主要排查对象,将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作为严打重点,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人员实行快查、快审,真正做到“掐头断线”。同时,合理配置人员,对每个传销体系、每个区域实行分线管理,实现重点区域重点布控打击。为了对传销实施稳准狠的有效打击,执法人员还经常利用休息时间“踩点”,顺藤摸瓜掌握窝点与窝点之间的“体系脉络”,随后突然袭击,连根拔起。
立足“整”、突出“劝”集中整治防微杜渐
出租屋房主是传销源头治理的关键因素之一。雨湖区打传办根据全区人口流动性大、人员复杂、老旧居民区密集、隐蔽性强等特点,对症下药,集中整治出租屋房。
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专门制定出台《关于严禁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通知》,向房屋中介机构及出租屋房主发放《房屋出租警示函》,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房主进行思想宣传教育和约谈,引导3户房主主动收回房屋,约谈为传销人员提供住所的出租屋业主2户,并要求其限期改正。
为规劝误入传销人员彻底脱离传销队伍,深层次推动打击传销工作,雨湖区市场监管局单独设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室,采取开放模式,面向辖区群众,组织辖区12个乡镇街道社区打传人员及辖区群众在宣传教育室观看打击传销的宣传视频,提高群众辨别传销的能力,从源头上遏制传销,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共同打击传销的良好局面。
重在“防”、聚焦“建”全民参与创建“无传销城区”
雨湖区突出基层治理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作用,在社区(村)实施“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形成乡镇街道全覆盖、多方联动、专群结合、群防群管群控的工作格局。同时,各社区充分发挥楼栋长、志愿者的作用,发动1994名楼栋长参与抵制传销工作,带领1547名社区志愿者进行巡防,在社区居民楼设立多个打击传销举报点,详细记录举报情况并及时予以核查,公布打传举报电话,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社区。
目前,全区打击传销工作机构健全,制度措施完善,打传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互协作机制、“三位一体”(基层监管所、属地派出所、街道社区)的联动机制健全有力,全区形成“纵向对接、横向联动、通力协作”的打传工作形势,让传销人员“进不来、住不下、消除走、不回流”,实现涉传出租屋、涉传人员“双清零”,共创建“无传销社区(村)”4个,并全力在今年创建“无传销城区”。
来源:红网
作者:黄舒婷 刘晓平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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