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齐白石省级森林自然公园。
黄公略省级森林自然公园。
褒忠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
红网时刻记者 楚湟 通讯员 马星 湘潭报道
2021年,湘潭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6.8%,森林蓄积量达1163万立方米以上,较去年增长3.92%;全市湿地总面积17718.4公顷,全市纳入湿地保护面积12765.4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72.05%,超额完成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湘潭市林业局围绕打造“三个高地”、践行“四新”使命、落实五项重点任务,坚持“党建领航、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生态惠民”十六字建设思路,强化使命担当,发挥职能作用,出色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继湘潭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后,市林业局再接再厉,积极指导各单位开展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今年,湘乡市顺利通过湖南省森林城市检查验收,湘潭市也成为全省14个地州市中唯一一个所辖县市全部成功获评“湖南省森林城市”的市州。根据《湘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规划(2016-2025年)》文件要求,市林业局承担了森林覆盖率和村屯绿化率两项建设指标任务,已提前完成建设目标。湘潭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6.8%,村屯绿化率高达52.16%(目标值46.5%)。
2021年以来,湘潭市全面推行林长制采取“四化”工作法,从系统化谋划、标准化建设、智能化管护、常态化机制上发力,以“林长制”促“林长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运行体系全部建立并运转,市级林长开展了第一次巡林,超额完成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任务,在全省林长制2021年度林长制改革重点任务评估工作中,获得省林长办评估组一致好评,并拟作为典型经验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省林业局。
建立分区、分级、分块的责任网格
湘潭市制定出台了《湘潭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湘潭市林长令制度》等7项配套制度。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园区)已全部出台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实现正常运转。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第一林长、16位市级领导任林长、17家市直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第一个在全省实现“林长+检察长”工作模式。第一个在全省成立林长制工作组织机构,设立林长制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7名,作为林长制工作常设机构。同时,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突出自然保护地,划分16个责任区域,每个责任区域明确一名市级林长;以村为单元,建立731个森林资源管护网格,把“一长三员”嵌入到网格之中,形成了分区、分级、分块的责任网格。
规范运行体系
实行规范化巡林,印发巡林日志,规范巡林流程。对巡林发现的问题,由林长统一调度、由市级责任单位负责收集,并建立整改清单,形成“发现问题、交办问题、督办问题、考核问效”闭环管理体系。目前,湘潭市第一轮巡林已全部完成,交办问题7个、立行立改4个,全市1017个森林督查变化图斑全部核实并整改到位。
运用智能化管护
市林业局推动林长制工作由“人防、物防”向“技防、智防”转变,初步实现了天上有卫星遥感、空中有无人机、山上有视频监控、地上有护林人员巡检的管护格局,做到监测管理“一张网”。优先在全市6个森林公园、2个风景名胜区、1个湿地公园搭建“天空地”监测体系。在韶山市、长株潭绿心区、湘乡市等重要森林防火区域设立5个监控指挥中心、12处防火监控点、8个防火码卡口点,实现林火全方位监控。在全市安排345台北斗终端设备,覆盖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全域,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灾害测报准确率均达到100%。
搭建常态化机制
市林业局依托“一长三员”网格化管理机制,将警长纳入网格单元中,进一步充实了基层林业执法人员力量。建立“月抽查、季通报、年讲评”督办机制,出台“一办法两细则”,以考核“指挥棒”压实工作“责任链”。同时,运用社会监督、宣传引导、发展志愿者等方式带动上万市民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楚湟 马星
编辑:谢文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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