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身份证替代老年证政策做好老年人交通出行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工作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交发集团: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湘卫老龄发〔2022〕3号)精神,从2022年3月1日,全省将取消“老年证”的办理,正式实行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证”,已办老年证的,与持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享受同等优待政策。为确保此项政策实施后,便利老年人交通出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自2022年3月1日起,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可持公交“幸福卡”“老年证”或身份证免费乘坐公交车,且依法享有优待购车(船)票和优先上车(船)权。请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执法支队)督促属地公交企业、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到位,加大投诉处理的力度,坚决杜绝公交拒载老年人现象的发生。
2.请交发集团督促所属公交企业,自本通知下发后,迅速将65岁老年人凭身份证免费乘坐公交的新政策贯彻传达至每一位公交驾驶员。研究公交车载刷卡机具的改造工作,在2022年12月底前实现公交车载刷卡机具身份证乘车识别系统的改造,并积极对接市财政局争取公交车载刷卡机具的改造费用,实现65岁老年人刷身份证免费乘坐公交,进而取代公交“幸福卡”。在公交车载刷卡机具身份证识别系统改造未完成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人工查验持身份证乘车老年人的验证速度,确保老年人安全有序上车。同时请各县市交通运输局督促辖区内公交企业同步启动公交车载刷卡机具身份证乘车识别系统的改造工作,按上述时限要求完成,并向属地政府积极争取公交车载刷卡机具改造费用的支持,确保便利老年人公交出行。
3.在公交车载刷卡机具身份证识别系统改造完成前,为减轻公交车驾驶员人工查验的工作强度,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园区交通运输工作部门协调属地乡镇、村(社区)加大65岁老年人办理公交“幸福卡”的力度,引导老年人持“幸福卡”免费乘坐公交,同时通过各渠道大力宣传新政策,确保2022年3月1日后新政策落地见效。请交发集团优化公交“幸福卡”办理程序,提升办证速度,确保老年人能及时使用。
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厅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交通出行功能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205号)文件要求,请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加强与属地人社局部门的沟通对接,组织公交“一卡通”发卡机构全力支持第三代社保卡加载交通互联互通密钥的工作,按省厅的安排部署,全力推进社保卡加载交通出行功能的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市民凭社保卡乘坐公交,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出行获得感和满意度。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来源: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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