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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湘潭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摘录
2022-03-04 16:04:20 字号:

《湘潭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湘潭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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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湘潭3月4日讯(记者 刘放明 通讯员 林利)3月4日上午,《湘潭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湘潭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市妇联负责人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问新规划如何通过有效落实“双减”政策,更好地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玲芝: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少年儿童事业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21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双减”工作关系到教育高质量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更关系到国计民生,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民生工程,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作为落实“双减”工作的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将科学部署、精心组织、全面行动,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市“双减”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儿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一是深入落实“双减”政策要求。继续把“双减”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提升课堂教学、作业设计水平。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在课后服务中开展经典书籍、影视、音乐系列教育活动。加强“五项管理”,提高儿童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扎实推进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着力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加大对隐形变异培训查处力度,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确保“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扎实做好家长学校建设,引导家长更新理念、了解教育改革政策,特别是了解教育改革的发展方向和未来人才需求,促进家校在观念上同心同向,把关注点更多地放在培养孩子核心素养和创新能力上来。搭建家校社共育平台,组织开展“家长进学校”“家长体验日”等活动,推动社会各界日益重视家庭教育,不断增强家校共育的资源供给,形成家校社合力育人的共同体。

三是五育并举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以喜迎党的二十大和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为主题,持续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光影育人”等主题教育活动。将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融入育人全过程,丰富校园体育美育活动。同时,统筹利用好社会各类资源,特别是红色教育资源、劳动教育资源,更好地教育引导学生听党话、跟党走,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此外,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助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是加强新时代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开展“心理健康月”活动,坚持育心、育德与育才相结合,坚持发展、预防与干预相结合。加强心理健康课程建设,坚持专门课程、学科渗透与主题活动相结合。加快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协同的心理育人体系,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记者:请问新规划实施以后,公安机关如何进一步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王梁:近年来,市公安局将反家庭暴力列为重要工作,根据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家庭暴力警情处置的通知》,落实有警必出、处置必严、违法必究、告诫必访、滚动排查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以“零容忍”态度预防和制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一、及时受理警情。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做到快速接警、快速处警、依法取证,协助民政部门及时对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受害人进行救助。同时,将案件通报当地妇联、居(村)民委员会、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团体,商请联合调处。

二、强化查处打击。严格落实反家庭暴力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的加害人,根据行为严重程度依法告诫和追究责任,有效预防家庭暴力行为的激化升级,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三、有效开展预防。一是开展家庭暴力风险隐患排查,主动发现、多元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二是建立定期查访和跟踪回访制度,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和对施暴人的教育警示。三是多部门联动,切实形成预防、处置家庭暴力案件的工作合力。

四、正面舆论引导。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百万警进千万家”实践活动,联合妇联、司法等部门,综合运用以案说法、社区普法等形式,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家庭伦理道德观念。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打击震慑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确保《两个规划》顺利实施。

记者:请问新规划实施后,民政部门如何进一步加强弱势儿童群体的关爱工作?

市民政局副局长戚红亮:弱势儿童群体主要是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其中困境儿童是指自身状况和家庭状况存在困境的儿童,包括孤儿、残疾儿童、重病儿童、流浪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贫困家庭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连续3个月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湘潭市现有困境儿童2.5万余名、农村留守儿童4200余名。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工作,切实保障了弱势儿童群体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民政部门将围绕“两个规划”,重点做好兜底保障和关爱服务工作:

一、兜住兜牢两条底线。一是兜住兜牢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底线,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落实困境儿童发现、认定机制,形成主动发现、主动救助的工作态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关注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儿童生存状态,对确实存在困难的,采取临时救助、公益慈善等办法,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对家庭遭受临时重大变故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儿童,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开展流浪乞讨儿童临时救助,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坚决杜绝涉黑、涉毒势力操纵流浪乞讨儿童情况发生。二是兜住兜牢监护缺失儿童基本监护底线,确保“应帮尽帮、应助尽助”。支持家庭尽责,帮助家长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对法定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的,采取邻里照顾、临时委托措施帮助监护;对委托非法定监护人照护的,指导签订委托照护协议;对监护人突遭变故、儿童临时出现无人照护情况的,临时委托儿童亲属及时予以照护,确实找不到合适亲属照护的,由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临时照护。对散居孤儿全面落实签订监护责任确认书。

二、加强基层日常工作。目前全市所有的村、社区都配备了儿童主任,乡镇、街道配备了儿童督导员,要采取措施,指导、帮助、督促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尽心尽责。一是完善定期走访制度。提醒监护人、受委托照护人做好儿童安全保护,帮助有需要的家庭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不发生儿童挨饿、受冻、无人管事件。二是提高基层工作能力。深入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加强基层工作规范化建设。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大力组织支持志愿服务,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凝聚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合力。

记者:请问新的妇女发展规划在保障女性平等就业、促进女性就业创业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伟:就业是民生之本。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人社部门始终把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推动妇女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作为重要目标。“十四五”期间,预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3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万人以上,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人次20万人次以上,将为全市妇女就业创业提供广阔的空间。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有关政策,健全有利于妇女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政策促进机制,促进妇女多渠道就业创业,为妇女充分参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吸纳妇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发展,开发更多妇女就业岗位。完善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鼓励引导女性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等基层就业。鼓励农村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下乡创业。扶持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产业发展,促进妇女就地就近就业。支持脱贫妇女通过就业帮扶稳定增加收入。

二是强化技能支撑。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妇女职业技能水平。充分发挥湘潭科教资源优势,探索多样化校企合作技能培训模式,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供需对接。采取订单式、建立实训基地、工学交替等合作方式帮助企业培养实用型、操作型高技能人才。鼓励引导中高职院校发挥职教资源优势,对接湘潭产业体系建设,建立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鼓励中高职院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针对女性劳动者开展定向、定岗式职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妇女、城镇登记失业女性、女性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女毕业生、脱贫妇女等就业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其掌握一技之长,储备职业技能,促进充分就业。

三是强化就业服务。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全面落实基层平台就业失业登记、“311”就业服务、就业援助等工作职能,促进城乡女性劳动者均等化享受高效、便捷公共就业服务。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百家名企高校行”“高校学子名企行”“人社服务进校园”等就业专题活动,积极支持举办妇女专场招聘活动,集中为妇女提供精准的人岗对接服务。加强女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援助,建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动态调整机制,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实现就业,兜牢就业底线。

四是强化权益维护。加强用工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权益,努力促进就业公平。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记者:请问新规划在妇女儿童健康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国家三孩生育政策已经颁布实施一段时间,新规划中有哪些措施能够推动“三孩政策”落地实施?

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罗铁辉: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重要支撑。经过不懈努力,湘潭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妇幼健康核心指标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然而,妇女儿童健康仍面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尤其是随着生育政策调整,二孩、三孩生育需求增加,高龄产妇的比例升高,对优质均衡的医疗保健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新规划就持续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标更加优化、服务更加优质、保障更加优先。

如在新“妇女发展规划”中,我们提出了“完善覆盖城乡的妇女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女医疗保健服务能力;预防和减少孕产妇贫血,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宫颈癌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不断提高,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70%以上;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代际传递;促进妇女生殖保健服务和改善妇女营养状况提高妇幼健康素养水平”等目标,设置了“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孕产妇的管理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预防控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普及生殖健康知识,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提供避孕节育全程服务。贯彻落实《健康湖南促进行动(2019—2030 年)》,全面开展健康湘潭促进行动,引导妇女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学习健康知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策略措施。

如在新“儿童发展规划”中,我们提出了“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5岁以下儿童、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5‰和3‰以下;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等目标,设置了“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强化儿童疾病防治和改善儿童营养状况;规范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和接种”等策略措施。

关于推动“三孩政策”落地实施,新规划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加强生育保障。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制度,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生育补助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城乡居民生育保障体系,提高妇女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水平;落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服务,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回归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等。

二是加强养育保障。加大普惠性托育机构、幼儿园的供给,推动用人单位建设标准化母婴设施,鼓励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女职工提供福利性的1-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等。

三是加强教育保障。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建设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等。

记者:新规划中分别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两个部分的内容。请问增加家庭相关内容是出于哪些考虑?

市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涂敬阳:新规划增加这两个领域,主要考虑两个方面:

一是从家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角度考虑。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细胞,对于提高国家竞争力,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基础性作用。重视家庭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庭工作,同时对妇联做好家庭工作寄予厚望,他强调“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做好家庭工作,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以小家庭的和谐共建大社会的和谐,形成家家幸福安康的生动局面,是党中央交给妇联组织的重要任务,也是妇联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重要着力点。”

二是从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的角度考虑。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重大变化,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大家的需求主要是吃饱穿暖,现在物质条件好了,人民群众热切期盼高质量的家庭生活和精神追求,希望子女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老人能够得到更贴心的照料,等等。加之,当前城乡家庭规模日趋变小,家庭成员流动频繁,留守儿童、空巢家庭等现象日益突出。同时,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妇女儿童的发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基于以上考虑,新规划将“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单独设立两个领域,确定目标任务,采取积极措施,认真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回应人民群众对家庭建设的新期盼新需求,把推进家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在全社会倡导建立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不断提升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相关链接:湘潭市实施“两个规划” 推动妇女儿童事业迈上新台阶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刘放明 林利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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