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中央文明办下发了《关于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通报》,在134个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中,韶山位列全国第11位,比2020年度前进7个名次,在湖南省县级全国文明城市中排名第一,再创佳绩。
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也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
韶山,是全国著名革命纪念地、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拥有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全国双拥模范市等数十项全国级荣誉。2017年以全国第12名的佳绩获评全国文明城市,2020年高分蝉联荣誉。
多年以来,韶山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文明创建的奋斗目标,发扬“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韶山精神,以一如既往的态度、一以贯之的坚持、一抓到底的干劲,坚持创建育民,实施思想引领、素质提升、文明传承三大工程;坚持创建惠民,着力优化城乡环境、交通环境、旅游环境;坚持创建靠民,发挥党员干部带头、驻韶单位示范、广大市民参与三大作用,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下阶段,12万韶山人将携手同行,坚持把巩固和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作为重中之重,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格局,提升建设水平,激发建设活力,以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把精神文明建设转换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推动人民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共赴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之约。(通讯员 张燕)
来源:红网时刻韶山频道
作者:张燕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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