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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发布蓝天保卫战“重拳整治”十条措施
2022-06-23 17:02:49 字号:

湘潭发布蓝天保卫战“重拳整治”十条措施

“党委严抓,扛牢政治责任;政府严管,压实属地责任;部门严查,落实监管责任;企业严治,履行主体责任……”近日,湘潭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湘潭市蓝天保卫战“重拳整治”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以坚定的决心、明确的分工、实在的举措,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

“蓝天保卫战”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形成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及个人精准发力、协同作战的长效机制。为此,“十条措施”明确:各级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对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各级行业部门必须按照《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履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

“十条措施”规定“副市长每月一调度、市长每季一讲评、书记每半年一点评”;月度、季度、半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城区乡镇、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分别由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及党委(组)主要负责人公开作检讨。“面对困难,我们必须再接再厉、咬紧牙关,用最严厉的手段、最凌厉的打法,把重拳打到关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党委严抓、政府严管、部门严查、企业严治、个人严守等十条措施就是紧盯党委、政府和部门的少数关键,坚决压实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工作责任,促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针对全市蓝天保卫战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部分单位职责不清、基层网格化管控不实等问题,“十项措施”明确了《湘潭市“蓝天保卫战”问题整治责任分工表》,每一项涉气问题整改都有一个牵头单位进行监管督导,各责任单位根据牵头单位要求落实本辖区本职能本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单位对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十项措施”要求城区村(社区)网格,必须由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担任网格长,要求对辖区范围内大小污染源建立台账,每日自行开展巡查、制止和“吹哨”,推动市城区四级网格开展巡查、“吹哨”,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最大程度减少本地污染。

蓝天保卫战的工作一定要做在前端,预防先行。“十条措施”突出了监管执法作用,明确各级部门执法队伍要严格履行监管执法责任。凡是提醒、警告后仍超标排放的企业、扬尘管控不达标的建筑工地、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的渣土车、未按要求安装和运行油烟处理设施的餐饮运营单位等,一律依法停产停业停运等进行整治。“十条措施”明确严禁监督执法“宽软松”,重点强调了要推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凡是同一问题多次反弹、污染问题典型突出、监测数据异常反常的,必须要对相关执法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精准倒查。

同时,“十条措施”坚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了禁止执法“一刀切”、执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清单》、优化营商环境等服务企业的要求,提出了推选先进工作者、申报环保补助资金、奖励群众举报问题行为等正向激励举措。

“‘十条措施’打法凌厉、打到关键,将有利于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一批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有效解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将抓好巡查核查,加强交办督办,督促各级各部门把“十项措施”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确保空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通讯员 王兵)

湘潭市蓝天保卫战“重拳整治”十条措施

党委严抓,扛牢政治责任。

政府严管,压实属地责任。

部门严查,落实监管责任。

企业严治,履行主体责任。

网格严防,细化巡查责任。

个人严守,坚持违法必处。

执法严惩,坚持违规必究。

制度严控,强化调度考评。

优化服务,助力经济发展。

鼓励争先,实施正向激励。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王兵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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