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委办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湘潭市结合实际率先在全省各市州出台此项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5部分30条,包括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深化凝聚共识工作,全面夯实市、县市区政协工作基础等方面。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坚持“五个纳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将人民政协理论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的教学内容;将人民政协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政协党组工作汇报,研究政协重要事项,解决政协实际问题;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政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政协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情况纳入市委督查事项和考核体系,对政协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政协机关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政协机关干部和党政部门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有计划地开展政协机关干部对外或内部轮岗交流。
市、县(市)区党委要积极支持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为此,湘潭市委成立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工作指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政协主席任组长。指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工作。
今年以来,湘潭市政协按照“市委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政协履职就及时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展现了履职新担当新作为。湘潭市委充分肯定市政协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多次专题听取市政协工作汇报,市委主要负责人就市政协相关工作作出专门批示。
来源:湖南政协新闻网
作者:李丽娅 叶剑杰
编辑:刘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