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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回应丨在户籍地、学籍地重复参保有必要吗?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回应网友咨询
2022-09-23 12:11:48 字号:

留言回应丨在户籍地、学籍地重复参保有必要吗?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回应网友咨询

红网时刻湘潭9月23日讯(记者 曹佳琪 实习生 赵一琳)近日,湘潭网友在红网《问政湖南》栏目留言,咨询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问题。收到留言后,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对此进行回应:新入学的大中专学生统一在学校所在地参保,不得在原户籍地重复参保。

9月7日,网友咨询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问题。“对于在户籍地已经参保的学生,是否要在学籍所在地再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回应。

留言发布后,湘潭市医疗保障局针对网友咨询进行了回应。回应称,根据《关于印发<湘潭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参保;在校大中专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学校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入学的大中专学生统一在学校所在地参保,不得在原户籍地重复参保。对于已经在户籍地参保的学生可在户籍地申请退费,再统一在学籍地参保。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曹佳琪 赵一琳

编辑:谢文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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