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高新区管委会三级调研员、财政局原局长马大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湘潭市委批准,湘潭市纪委监委对湘潭高新区管委会三级调研员、财政局原局长马大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大云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马大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不顾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目无纪法,长期与商人“勾结”,进行利益交换,权力变现。纵容、指使家属违纪违法、收钱敛财,家风败坏,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由市纪委给予马大云开除党籍处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纪委监委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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