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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关于紧急调整城市区人口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11月2日)
2022-11-02 22:39:48 字号:

雨湖区关于紧急调整城市区人口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11月2日)

为协同做好株洲市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见效,进一步发挥常态化核酸检测、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在疫情防控中的监测预警作用,及时发现疫情,经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分析研判,决定于2022年11月3日起临时调整城区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雨湖区城区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

二、检测安排

以3天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至少完成一次核酸检测。风险职业人员和健康监测管理对象核酸检测频次按有关规定执行。居民根据调整公布的常态化免费便民采样点及采样时间(详见附件),自行前往采样。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免费便民核酸采样点采样对象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绿码人员,不包括红、黄码人员以及按规定需要单检人员。

2.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红码人员应到指定采样点采样(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根据防控需要上门免费采样检测;黄码人员在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者,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参加采样期间,请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带好手机或身份证,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交谈,防止发生交叉感染。注意自身及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4.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者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5.除公示时间外,有核酸检测需求的居民可以前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自费检测。

6.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湘潭市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刘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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