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湘潭市关于从严落实水路交通运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
2022-11-08 19:58:26 字号:

湘潭市关于从严落实水路交通运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

关于从严落实水路交通运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水运事务中心,全市港口企业、水路运输企业、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

鉴于当前株洲等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我市自2022年11月6日起,从严落实以下水路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6日起,所有到港船舶要严格落实电子报港和到港人员健康状况查验。到港时,船舶上的人员需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入湘报备”(在“便民服务”栏),原则上不得上岸。船员所需生活物品,由所到港口安排专人代购代办。凡确需上岸的船员,严格按文件要求落实100%测温、100%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通行、100%佩戴口罩、100%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属地防控指挥部的指导下,对外溢风险较高地区人员按省防控指挥部最新文件要求,港口企业要督促船员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并组织到属地设立的核酸采样点开展一次落地核酸检测,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项。发现异常,港口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处置,紧急状况下,湘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上执法大队要予以协助。

二、各港口企业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一是严格落实船岸隔离。二是要求所有到港船舶提供本船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并做好台账记录。三是对非绿码者禁止进入港区并报告社区(村)进行健康管理(管理要求参照当地“两码”异常人员防控要求落实),劝导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者加快接种。四是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要求进入人员主动扫码通行,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实名登记、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三、各水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一是所属船舶严格落实电子报港制度,教育船员严格执行所到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到非必要不上岸。二是做好船舶通风消毒工作和船员自我防护工作。三是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要求进入人员主动扫码通行,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实名登记、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四、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的管控。一是接收作业人员应着医用隔离衣,佩戴面罩和防护手套进行作业。二是要加强对设施设备、垃圾的消毒处理,强化垃圾密闭措施。三是做到当日收集的垃圾当日不留存并转运处置到位。

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强对船舶落实电子报港制度的监管,对到港船舶逐船核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按要求处置。督促港口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船舶代购代办等服务工作。除紧急情况外,不得同意途经株洲的船舶停靠湘潭港。

六、市水运事务中心要加强对港口企业、水路运输企业、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防疫工作的巡查督导,及时掌握情况,做好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协调对接工作。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6日

来源:湘潭市交通运输

编辑:杨莉莎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