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填补了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其中,“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这一核心条款的背后,是省人大代表王莹发现问题、形成建议,通过湘潭市五级代表联动机制,由全国人大代表彭小彦提交至国家立法机关的成果。
王莹是一名律师,3年前,她在工作中发现,许多经验丰富的超龄劳动者仍有就业意愿和能力,部分中小企业也乐于聘用这些专业能力强的“银发人才”。但受限于不能购买工伤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不仅给劳动者及家庭带来巨大伤害,也给企业带来巨大风险和沉重负担,不利于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保护,还因此衍生出许多劳动仲裁和诉讼案件,不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
王莹通过调研发现,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对超龄劳动者的用工需求在全国具有普遍性,但关于工伤保险保障各地做法不一,部分省市在2023年之前就已经开始实施超龄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试点,但大多数地区的已达退休年龄人员不能购买工伤保险。她认为,亟须国家层面出台政策给予保障,可以通过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建议来呼吁。
2023年初,王莹将调研成果和建议初稿向湘潭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现为代表工委)报告,得到了支持和响应。该委联系了彭小彦、黄乐等全国人大代表,并协调市人社局、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配合代表深入开展调研。
“老百姓的急难愁盼,就是我们履职的第一信号。”在基层生产一线工作近20年,彭小彦对身边受企业返聘的超龄师傅们的困境感同身受。黄乐作为一名青年企业家,企业因发展需要也聘请了超龄专业人才,但因不能购买工伤保险而时常担心风险。
国省两级代表通过案例检索、组织律师座谈、走访市人社局、考察发达地区先进做法等方式,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并对这一民生痛点深入剖析。特别是市人社部门反映,因缺乏政策支撑,超龄劳动者“无法参保”的困境无法破局,导致相关纠纷频发。这一基层痛点让代表们深刻认识到自身肩负的责任与使命,进一步激发了他们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建言献策以推动制度破题的坚定决心。
随后,代表们继续深入制造企业、劳务市场和居民社区,联合人社部门、工会及劳动保障专家,梳理出超龄劳动者“参保入保难、工伤认定难、待遇落实难”三大核心堵点,最终形成了《关于完善超退休年龄人员继续就业购买工伤保险制度的建议》。2023年3月,彭小彦带着这份有数据、有案例、有温度的建议赴京履职,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正式提交。
该建议的核心目标是打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才能参保”的制度壁垒。提交后,人社部等部门第一时间与彭小彦对接,反馈该建议与正在推进的工作方向高度契合。随后,在多家媒体对彭小彦进行的采访中,她持续发声,呼吁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逐步扩大覆盖范围,让超龄就业人员也能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切实保障“银发打工人”的合法权益。
2025年7月,人社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2026年5月,《暂行规定》正式落地。新规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障待遇。
看到建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国家政策,让超龄劳动者真正实现“干活有保障、受伤不心慌”,彭小彦、王莹等代表倍感欣慰。她们期待政策真正落地见效,并表示将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企业、社区解读新规,跟踪政策实施效果,探索建立补充医疗、意外伤害保险等配套保障体系,切实兜牢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底线。
来源:湘潭日报社
编辑:凌雨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