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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6-08-11 11:58:39 字号:

湘乡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严厉打击传统及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我局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传统涉黑涉恶线索,以及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新型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一)软暴力催收:在线上线下采取滋扰、威胁、恐吓、跟踪、守候等方式制造心理恐惧进行讨债,不直接实施暴力行为但足以压制反抗的违法犯罪团伙。

(二)恶意索赔:有组织地购买问题商品,批量诉讼,故意伪造商品质量问题,以投诉举报相要挟向商家索取高额赔偿费的违法犯罪团伙。

(三)舆情敲诈:假借“舆论监督”“新闻采访”等名义,编造夸大负面信息,制造舆论压力,再以“删帖撤稿、平息舆论”为条件索要高额费用的违法犯罪团伙。

(四)务工敲诈:以求职为名,进场后制造矛盾,通过集体上访、围堵工地、舆论造势等方式,向用工单位索取高额“赔偿款”的违法犯罪团伙。

(五)碰瓷敲诈:故意制造、编造人身、财产受损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借机非法索取财物的违法犯罪团伙。

(六)强迫消费:在经营活动中,以低消费诱导进入,在消费时采取威胁、滋扰、纠缠等行为坐地起价、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团伙。

(七)色情敲诈:通过网络招嫖、同城交友进行引诱,在交易时采取“仙人跳”等方式设局实施威胁恐吓,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团伙。

(八)裸聊敲诈:以交友为名主动搭讪诱导裸聊,截取、录制不雅照片、视频后以此为要挟,以群发亲友威胁、勒索“封口费”的违法犯罪团伙。

(九)网络套路贷:以网络借贷为名,暗中收取“砍头息”“服务费”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迫使逾期,配合“电话轰炸”“短信骚扰”等软暴力行为逼迫还债的违法犯罪团伙。

(十)网络暴力:在网络上大规模谩骂、侮辱、诽谤,编造谣言,雇佣网络水军,组织群体对立,打压、打击他人,扰乱网络秩序的违法犯罪团伙。

二、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电话、信件和当面举报的方式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一)举报电话

110(24小时举报电话)、0731-56120110。

(二)举报信邮寄和上门来访地址:湘乡市公安局325室

三、举报注意事项

反映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问题线索需明确说明反映对象、发生时间、相关问题,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不实举报或恶意诬告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湘乡市公安局

2026年8月11日

来源:红网

作者:湘乡市公安局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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