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关于在湖南省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期间
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筑牢低空安全防线,保障湖南省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期间活动现场及周边空域安全,确保赛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和《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赛事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管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穿越机以及航空模型等各类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
二、管控时段及区域
管控时段: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15日
管控区域:湖南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湘潭市雨湖区九华和平科大小学等赛事地点及周边范围内。
三、管控要求
(一)管控时段和管控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升空飞行。经依法批准用于本次大学生运动会官方赛事转播和航拍、警务执勤、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特殊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域空中巡查管控,启用无人机反制设备开展防控。对未经审批私自飞行、违规升空行为,一律依法采取警告、驱离、迫降、拦截、暂扣设备等处置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主动配合管控工作。欢迎广大群众如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通告。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2026年8月25日
来源:红网
作者: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编辑:李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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