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正式出台《关于完善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试行)》,标志着全市“执清融合”制度体系完成从1.0到3.0的迭代升级。
2024年以来,湘潭中院坚持以制度创新破解“僵尸企业”出清难题,联合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出台专项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建立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2025年,创新升级“执清融合”机制,将执行终本库筛查与公益清算程序贯通,构建起从执行筛查到清算启动、从府院协同到管理人履职考核的闭环制度体系。此次出台升级补充意见,聚焦新《公司法》施行后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强制注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了强制注销前的司法审查过滤机制。
补充意见明确,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启动强制注销前将拟注销企业名单移送法院,法院筛查后发现存在未结执行案件的,将执行案件材料移送市监局,由市监局依法终止强制注销程序并申请启动强制清算程序。同时,法院执行局从终本库中主动筛查符合法定吊销条件但尚未被吊销、且具备破产原因的被执行企业,将线索移送市监局,由其调查核实后依法吊销并申请强制清算。通过强制注销前的司法异议过滤与终本库企业的行政吊销启动双向发力,确保强制注销的准确性与债权人权益保护统筹兼顾。
“执清融合”机制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在长期未经营企业出清、执行积案化解、市场资源释放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批长期滞留于执行终本库的案件通过该机制转入清算或破产程序,实现了从执行到强制清算再到破产清算的全流程贯通,有效释放了市场活力与司法资源。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湘潭中院已连续三年制度创新,构建起从公益清算到执清融合再到强制注销与清算程序衔接的完整制度链条。下一步,湘潭中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完善程序衔接,强化数字赋能,推动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来源:红网
作者:刘深升
编辑:楚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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