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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摘要
2026-08-31 16:46:46 字号:

《湘潭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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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8月31日湘潭讯(记者 刘放明 通讯员 卢陈佩)8月31日上午,《湘潭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召开,全面介绍该规定的出台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及特色等,各相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规定》马上就要施行了,老百姓都很关心,以后买烟花爆竹到底去哪里买才正规?能不能在网上买?发现有人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又该怎么办?请介绍一下应急管理部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彭智仁:老百姓关心的这些问题,正是《规定》要重点解决的。作为应急管理部门,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让老百姓买得放心、用得安全。

第一,让老百姓买得放心。正规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必须悬挂合法有效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市民买烟花爆竹先看“证”,有证就是正规店。再看产品本身,正规产品外包装必须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扫码可查来源。湘潭市内只允许销售个人燃放类产品,禁止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规定》第八条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等方式销售烟花爆竹及生产原材料,包括开设网店、直播带货、社群推销等,一律禁止。网络销售烟花爆竹,配送环节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所以只能在实体店购买。

第二,让老百姓买得到。按照《规定》要求,市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县(市、区)政府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坚持“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在允许燃放的区域科学合理布局零售网点,优化布点、规范经营,满足群众日常购买需求。

第三,让老百姓参与监督。《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报警电话、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731-55551009等途径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老百姓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最高可奖励30万元;举报非法经营、非法储存且立案查处并涉及罚款的,按罚款金额的15%奖励。我们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我们的目标就是:让合法经营有保障、非法行为无处藏,老百姓买得放心、用得安全。

记者:本次《规定》规定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等职责,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以经营为目的使用非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对于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这块不少市民十分关注,请问作为普通市民个人能否驾驶私家车运输烟花爆竹?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刘育红:针对个人能否驾驶私家车运输烟花爆竹问题,根据《规定》并结合公安部门的工作职责,在此跟大家作一个统一解读。

第一,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只属于专项许可,不对个人开放办理。本次《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明确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只能由运达地县级公安部门受理审批。该项许可是面向合法批发经营企业的专项行政许可,普通市民个人不具备法定申请资格,核心目的就是管住烟花爆竹流入源头风险,实现全链条闭环监管。

第二,私家车等普通民用车辆不得用于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对运输载体有法定刚性要求。对烟花爆竹进行道路运输,必须使用备案登记的危险货物专用车辆,配齐防爆消防设备等,全程动态监管。而普通民用车辆缺少防爆、防火、防静电安全防护,运输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第三,“少量携带”与“道路运输”是两个概念。对于个人少量购买、自用,短距离步行或者自驾车顺路少量携带烟花爆竹的,为充分保障群众民俗节庆合理需求,不认定为道路运输。但是大批量、整箱囤积、大药量、跨区域长途运载烟花爆竹,无论是否牟利,都被认定为道路运输。

为防范安全风险,守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我们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选择正规门店购买烟花爆竹,由具备资质的车辆和从业人员送货上门,做到合法合规、安全可追溯。公安机关也将常态化加大路面巡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市公共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规定》明确了政府可以划定禁燃区和限燃区,禁燃区和限燃区对燃放有什么限制要求?划定禁燃区和限燃区有什么意义?

市生态环境副局长周恩圩:烟花爆竹燃放是延续多年的传统民俗,承载着大家对节日的期盼,但客观来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会在短时间内大幅推高空气中的PM2.5等污染物浓度,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同时也存在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安全风险。

基于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民俗需求考量,本次《规定》第十二条明确了政府可以划定禁燃区和限燃区。我们在划定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区域时,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实行禁燃区与限燃区有机结合。按人口密度和环境敏感程度划级,把市城区人口密集、环境敏感的核心区域划为禁燃区,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把城市远郊、近郊乡镇等毗邻区域划为限燃区,限燃区内,仅在元旦、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元宵节这些重点时段实施禁放。另外,对于禁燃区和限燃区以外其余区域则按规定有序燃放,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兼顾群众节庆需求。当然,禁限燃区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会持续关注公共安全、大气污染以及市民需求,结合实际动态调整烟花爆竹禁限燃范围和管控要求,让政策更贴合实际、更精准有效。

从今年春节期间政府推行的禁限燃措施来看,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1.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春节同期下降43.4%;全市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空气质量改善与公共安全保障实现了“双赢”。

来源:红网

作者:刘放明 卢陈佩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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