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关于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低空安全管理,保障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期间重要活动点位及低空空域安全,确保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和《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穿越机以及航空模型等。
二、管控时段及区域
本市岳塘区宝塔河东大道路口、宝塔福星路口、双拥福星路口、湖湘东路河东大道路口合围区域,为管制区域;2026年9月21日7时起至9月24日15时为管控时段(如有调整,以具体时间为准)。
三、管控要求
(一)管控时段和管控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升空飞行。经依法批准用于警务执勤、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特殊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域空中巡查管控,启用无人机反制设备。对未经审批私自飞行、违规升空行为,一律依法采取警告、驱离、迫降、拦截、暂扣设备等处置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主动配合管控工作。广大群众如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通告。
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
2026年9月21日
来源: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
编辑:凌雨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