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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办理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6-03-02 20:41:03 字号:

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办理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工作的通知

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办理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工作的通知

本市行政区域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税局、湖南省残联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6〕4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中残就业〔2025〕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湘潭市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湘潭市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公告》,自2024年起,我省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统一调整为按年申报缴纳,征期为每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一次性申报缴纳本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审核方式

各用人单位通过湖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new.hunan.gov.cn/),点击“法人服务—部门办—省残联—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在线办理”,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请各单位优先选择“零跑路”的线上申报办理方式。申报材料清单及《网报简易操作指南》可在附件中自行下载。

来年审大厅线下办理的用人单位,需自行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现场申报,扫描、上传资料,办理流程与“零跑路”的线上申报方式相同,并且需要将申报材料留存在年审大厅。

湘潭市残联线下办理地址:雨湖区迎宾中路1号

联系人:杨红星 联系电话:0731-52310718

湘潭县残联线下办理地址:湘潭县牡丹路7号

联系人:叶娟 联系电话:0731-57777116

湘乡市残联线下办理地址:湘乡市健康北路87号

联系人:周春良 联系电话:0731-56617309

韶山市残联线下办理地址:韶山市清溪镇枣园路3号

联系人:毛友谊 联系电话:0731-55683249

雨湖区残联线下办理地址:雨湖区鸡公嘴2号

联系人:向易易 联系电话:0731-58205875

岳塘区残联线下办理地址:岳塘区人民政府行政大楼625室

联系人:杨镎 联系电话:0731-55568121

四、要求

1.请相关单位登录“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站”或“湘潭残联”微信公众号,查阅《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办理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工作的通知》,根据要求尽早完成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全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所申报的残疾职工要符合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上岗工作的基本要求。

3.申报过程中,残疾职工的工资和社保数据信息,如果系统数据库未能自动核验的,需将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残疾职工1-12月份月工资银行流水、社保参保证明等)进行扫描、上传。

4.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推送的信息为准,残疾人证不在有效期内的不予审核通过。

5.市、县残联将在用人单位提出申报请求之后22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工作。用人单位查询到系统提示“已审核——通过”后需点击“完成申报”,待残联发送税务部门后,方可自行打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前往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查询到 “已审核——未通过”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尽快上传相关资料。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用人单位向税务机关申报时,安排了残疾职工的,要提供由“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生成的认定书;没有安排残疾职工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请各一级预算单位负责通知二级单位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并告知注意事项。

8.用人单位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时提交的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县残联部门将加大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实地核实力度,请相关单位予以积极配合。

五、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六、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咨询电话:0731-53285267、52310718

附件:

1.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办理材料清单

2.《湘潭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表》

3.网报简易操作指南

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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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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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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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来源:红网

作者: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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