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湘潭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激扬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市本级部分财政资金绩效情况的报告,开展了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市人民政府作表态发言。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和《湘潭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潭常审字〔2025〕5号)办理情况的报告,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在湘潭市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26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分别作表态发言。
会议审议了《湘潭市韶山革命纪念地保护利用若干规定(草案)》;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
来源:湘潭日报社
编辑:凌雨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