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职工,努力建设服务型工会,缓解职工医疗费用压力,湘潭市202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来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什么是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由湘潭市总工会统筹,各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在职职工团体参加,帮助住院职工减轻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一项群体性互助互济活动。
本期互助活动:
参加时限为:2022年12月2日-2023年2月28日。
保障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有什么互助项目呢?
工会医疗互助活动包括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和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本期活动还新增职工生育补助项目,只要您符合文件要求,生育了宝宝就可以申请800元的一次性补助金哦!
3、各个项目都能补助多少呢?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
发生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时,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后,剩下的自付部分费用中纳入医疗互助报账基数的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按以下比例核算互助项目补助金:
1.5000元以下的部分补助30%;
2.5000元(含)以上、不足10000元的部分补助35%;
3.10000元(含)以上、不足20000元的部分补助50%;
4.20000元(含)以上、不足30000元的部分补助75%;
5.30000元(含)以上的部分补助80%。
补助金报账基数=个人负担 - 全自费 - 超限额自付(超限价自付、超标费用)- 应付起付标准 - 转外自理。
本期互助活动补助累计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单次住院补助金额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补助。
职工特殊疾病补助项目
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分为男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
男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的保障病种为在本次互助活动责任期内初次确诊发生的原发性乳腺癌、阴茎癌、睾丸癌、附睾恶性肿瘤、输精管癌、前列腺癌六种,不包括原位癌;
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的保障病种为在本次互助活动责任期内初次确诊发生的原发性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六种,不包括原位癌和CINⅢ级(即宫颈重度不典型增生及宫颈原位癌)。
本互助活动期内,参加人初次确诊患保障项目病种之一的,可获一次性补助金1万元,同时,其住院发生的费用仍可按照本方案获得住院医疗互助项目补助。
职工生育补助项目
参加了湘潭市202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在职职工,以家庭(夫妻)为单位,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前提下,于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第一、二、三胎的,即可申请生育补助。
凡符合生育补助条件的职工家庭,一律按800元/胎/家庭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育补助。
4、那要怎样参加呢?
在职职工通过所在基层工会参加,合计70元/人/年(不设单项目参加)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60元/年/人
男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10元/年/人
职工生育补助项目:不另缴费(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即获赠生育补助)
如需了解详细活动方案可参照文件(附件)或咨询职工医疗互助关系所在基层工会
请大家注意申请参加时间
申请参加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不予办理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湘潭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工会第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总工会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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