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决策部署,规范田长制工作运行,继发布2023年1号田长令之后,近日,经市田委会审议通过,市田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湘潭市田长令发布制度》《湘潭市市级田长会议制度》《湘潭市田长制报告和讲评制度》《湘潭市总田长(田长)督导巡查制度》《湘潭市田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湘潭市基层田长奖励办法》《湘潭市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举报奖励办法》等七项田长制配套制度(以下简称“七项配套制度”)。
“七项配套制度”厘清了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田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职责,规范了全市田长制度运行、考核程序,明确了各级田长巡田内容、巡田频次、问题处置等,推进了“田长制”系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七项配套制度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田长运行程序,压实各县(市)区、园区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和各田委会成员单位共同责任,充分调动村、网格一线田长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市田长办相关负责人说,在制度不断完善的背景下,下一步我市将抓牢规划源头管控,强化资金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田长制”,推动保地稳粮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来源: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