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对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统筹优化调整,充分挖掘机构编制资源潜力,更好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研究制定《湘潭市中小学教师周转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坚持“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以2022年度秋季公办中小学校在校学生数为基数,根据中央编办、省委编办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等文件明确的标准要求,结合市情实际,对市本级、各县市区(园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动态调整。各县市区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分配核定工作。
充分考虑新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教育改革和重点任务有关师资配备需求,综合申报情况,科学合理配备编制。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倾斜。县市区近年核减收回的待分配事业编制,通过周转、调剂等措施,优先保障本地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求。
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学生规模变化、民办义务教育学生回流等情况,协同推动“县管校聘”、教师跨校兼课、跨学段任教等,着力化解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压减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切实提高编制使用效益。严格落实中央编办、省委编办关于持续巩固和深化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文件要求,从严查处中小学教职工“吃空饷”占用编制、长期借调借用中小学教职工帮助工作等问题,严格规范编制管理和使用,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委组织部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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