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省政府要求及《湖南省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办法》(湘环发(2017)11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5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5月,全市共监测8个县(市、区)和园区参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统计。其中雨湖区、岳塘区、韶山市、湘潭县等8个县(市、区)和园区上报的数据均满足国家排名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国家有关统计要求。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8个参与统计的县(市、区)环境空气从好到差排名依次为:韶山市、湘乡市、湘潭县、湘潭高新区、岳塘区、岳塘经开区、湘潭经开区、雨湖区。(见附表1)。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1、地表水水质状况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我省"十四五"地表水省控断面和饮用水源考核目标的通知》(湘环办(2021)293号)的考核要求,纳入县(市、区)考核统计的断面14个,其中主要江河、湖库的县域交界断面4个(跨市界1个,县界3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2个,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见附表2,分类评价情况如下:
(1)县域交界断面水质状况
2023年5月,全市4个主要江河交界断面中, II 类2个、 III 类1个, IV 类1个。与上年同期相比,1个断面水质上升,1个断面水质下降,2个断面保持稳定。
断面水质稳定的为:考核岳塘区和雨湖区的昭山、考核湘乡市的文家滩;断面水质上升的为:考核湘潭县和雨湖区断面水质稳定的为:考核岳塘区和雨湖区的昭山、考核湘乡市的文家滩;断面水质上升的为:考核湘潭县和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断面水质下降的为:考核韶山市的立山村。
(2)"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情况
2023年5月,我市2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涟水入河口断面水质达 II 类,昭山受溶解氧影响未达到2023年水质目标( II 类)。
(3)江河水质变化幅度较大的断面情况
2023年5月,纳入县(市、区)考核的14个省控以上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11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1个断面水质上升,2个断面水质下降。
断面水质上升的为:考核岳塘区和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断面水质下降的为:考核韶山市的立山村、考核湘乡市的水府庙水库库心,其他断面水质均保持稳定。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3年5月,全市对6个市、县级参与考核的在用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开展监测。按水质类别评价,各在用饮用水水源监测断面水质均为 II 类。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见附表2。
来源: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谢文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