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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湘潭全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发布
2023-05-10 20:56:03 字号:

2023年3月湘潭全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发布

根据省政府要求及《湖南省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办法》(湘环发〔2017〕11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3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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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3月,湘潭市共8个县(市、区)和园区参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统计,其中雨湖区、岳塘区、韶山市、湘潭县等8个县(市、区)和园区上报的数据均满足国家排名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国家有关统计要求。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8个参与统计的县(市、区)环境空气从好到差排名依次为:韶山市、湘乡市、湘潭县、湘潭高新区、岳塘区、雨湖区、岳塘经开区、湘潭经开区(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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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1、地表水水质状况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我省“十四五”地表水省控断面和饮用水源考核目标的通知》(湘环办〔2021〕293号)的考核要求,纳入县(市、区)考核统计的断面14个,其中主要江河、湖库的县域交界断面4个(跨市界1个,县界3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2个,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见附表2,分类评价情况如下:

(一)县域交界断面水质状况

2023年3月,全市4个主要江河交界断面中,Ⅱ类3个、Ⅲ类1个。与上年同期相比,1个断面水质下降,3个断面保持稳定。

断面水质稳定的为:考核湘乡市的文家滩、考核湘潭县和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考核韶山市的立山村;断面水质下降的为:考核岳塘区和雨湖区的昭山。

(二)“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情况

2023年3月,湘潭市2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涟水入河口断面水质达Ⅱ类,昭山未达到2023年水质目标(Ⅱ类)。

(三)江河水质变化幅度较大的断面情况

2023年3月,纳入县(市、区)考核的14个省控以上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8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跃进水库上年同期未开展监测),1个断面水质上升,4个断面水质下降。

断面水质上升的为:考核湘乡市的水府庙水库库心;断面水质下降的为:考核岳塘区和雨湖区的昭山、湘乡市洙津水厂、考核湘潭县的涓水入湘江口、考核韶山市的青年水库;其他断面水质均保持稳定。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3年3月,全市对2个市级在用饮用水水源地、1个市级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因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按季度开展,本月未开展监测)。按水质类别评价,在用饮用水水源中,湘潭一水厂、湘潭三水厂水质均为Ⅱ类;备用水源跃进水库不参与考核,水质类别为Ⅲ类。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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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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