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湘潭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践行正确政绩观,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建立科学有效的政府投资决策、实施及监督管理制度,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26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实际需要,制定了本办法。
问:《管理办法》的出台经过了哪些程序?
答:《管理办法》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并进行反复修改完善,经市司法局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并通过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出台。
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六条。第一章《总则》,包括目的及依据、定义及范围、投向领域、基本原则4个方面。第二章《决策》,包括规划审查、前期论证、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资金审核、决策及审批、 概算审查、预算审查、开工核准、结算及决算9个方面。第三章《实施》,包括进度管理、资金管理、现场管理、绩效管理4个方面。第四章 《监管》,包括监管责任、监管方式2个方面。第五章 《问责》,包括问责范围及方式、问责机制2个方面。第六章《附则》,明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问:《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特点?
答:一是依法依规。《管理办法》以《政府投资条例》为准绳,严格落实决策、实施、监督及问责等管理要求,同时,以湘政办发〔2022〕26号文件以及市本级预决会、开工核准、概算管理等现有管理规定为抓手,将各项管理制度融会贯通,突出制度规范性和政策延续性。二是从严从紧。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出政府投资五原则: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坚持遵循标准、注重实效;坚持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坚持严抓严管、有责必究。贯彻“过紧日子”“绿色、低碳、安全、节俭、高效”“先论证、后决策,先审批、后实施”“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理念。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及问责,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采取终身负责、首问负责、“一把手”负责、绩效考核挂钩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廉洁、高效运行。三是突出重点。突出资金管理,重点加强预算资金、政府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资金管理,强化“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管理要求,厉行节约,杜绝违规超概算问题。规范决策流程,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策划、项目储备以及年度计划编制,严格落实资金来源审核,严格履行预决会审查、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决策程序,对可研审批、概算审查、预算审查、结算及决算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规范,并落实开工核准制要求。加强实施管理,紧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薄弱环节,重点抓好进度管理、资金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及绩效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及投资效益。
问:《管理办法》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答:《管理办法》的出台,落实了国、省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制度管理要求,巩固了湘潭市近年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批、概算、预算、结算及决算管理等方面已有成果,进一步创新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实施、监督等方面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来源: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杨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