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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湘潭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发布
2023-10-20 18:08:57 字号:

2023年8月湘潭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发布

根据省政府要求及《湖南省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办法》(湘环发〔2017〕11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8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8月,全市共监测8个县(市、区)和园区参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统计。其中雨湖区、岳塘区、韶山市、湘潭县等8个县(市、区)和园区上报的数据均满足国家排名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国家有关统计要求。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8个参与统计的县(市、区)环境空气从好到差排名依次为:韶山市、湘乡市、湘潭县、湘潭经开区、雨湖区、岳塘区、湘潭高新区、岳塘经开区(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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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1、地表水水质状况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我省“十四五”地表水省控断面和饮用水源考核目标的通知》(湘环办〔2021〕293号)的考核要求,纳入县(市、区)考核统计的断面14个,其中主要江河、湖库的县域交界断面4个(跨市界1个,县界3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2个,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见附表2,分类评价情况如下:

(1)县域交界断面水质状况

2023年8月,全市4个主要江河交界断面中,除昭山断面因溶解氧超标,水质为Ⅳ类外,其他各断面均达Ⅲ类及以上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2个断面水质下降,2个断面保持稳定。

断面水质稳定的为:考核湘潭县和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考核湘乡市的文家滩;断面水质下降的为:考核岳塘区和雨湖区的昭山、考核韶山市的立山村。

(2)“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情况

2023年8月,我市2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涟水入河口达考核要求,昭山受溶解氧影响未达到2023年水质目标(Ⅱ类)。

(3)江河水质变化幅度较大的断面情况

2023年8月,纳入县(市、区)考核的14个省控以上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9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5个断面水质下降。

断面水质下降的为:考核岳塘区和雨湖区的昭山、考核韶山市的立山村和青年水库、考核湘潭县的易俗河水厂、考核雨湖区的跃进水库,其他断面水质均保持稳定。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3年8月,全市对2个市级、4个县级参与考核的在用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开展监测。按水质类别评价,各在用饮用水水源监测断面中,除易俗河水厂水质为Ⅲ类外,其他各断面水质均为Ⅱ类。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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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刘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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