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不同的季节,有不同的特点。每年的10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为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特护期”是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的最后决胜阶段。今年“特护期”攻坚战怎么打?10月24日,湘潭市生环委办对最新出台的《2023-2024年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进行了解读。
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秋冬季节,气象条件不利,及时采取错峰生产等有效措施,可减少轻、中、重污染天气出现的频次,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方案》明确,“特护期”期间,湘潭市将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水泥行业按照《关于做好2023—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实施错峰生产;钢铁企业按计划要求实施停产检修。
鼓励砖瓦窑、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以及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化工等重点涉气企业采取错峰生产、限产、停产检修等措施,有超低排能力企业的需按超低排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
强化日常监管
“特护期”日常管控主要强化对涉气排污企业、高排放车辆、扬尘污染、餐饮油烟四个方面的监管,以及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等。
在强化对涉气排污企业方面,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近3年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项目清单中的企业、夏季臭氧防控中涉重点VOCs、NOx管控企业,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汽车整车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管控,确保企业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有效运行,重点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对“特护期”内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实施停产整治。同时,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
近段时间以来,露天焚烧现象频发、高发。《方案》明确,“特护期”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将充分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图像分析等技术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水平。强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加大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巡查和奖惩力度;疏堵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分类精准治理
《方案》指出,轻、中度临界污染天气严格按照《湘潭市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清单》实施管控,发布黄色以上预警的重污染天气将分类采取相关管控措施。
在工业源管控方面,要求全市钢铁、水泥、玻璃、砖瓦、铅锌冶炼、耐火材料、石灰窑、铁合金、家具制造、铸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人造板、塑料橡胶制品、油墨涂料制造、岩棉、制药工业等重点行业相关企业,按照湘潭市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源)采取不同的应急减排措施。
在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方面,黄色预警要求全市范围国四及以下中、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停止运输;全市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企事业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中、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全市范围内停止国二及以下柴油工程机械作业。橙色及以上预警要求,所有中、重型柴油货车停止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车辆除外);全市范围内停止柴油工程机械作业。
《方案》对扬尘源、面源污染管控方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扬尘源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停止渣土清运;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混凝土搅拌及运输、渣土运输等易扬尘作业;加大施工地面洒水强度(橙色预警增加两次,红色预警增加四次并全天候开启施工现场雾炮机、围挡和塔吊喷淋);强化裸露地面覆盖;增加城区主干道及重点区域道路洒水和雾炮车作业时长和频次。
在面源方面,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对城市建成区内公共机构食堂、4个灶头(含)以上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油烟加强现场检查,重点对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清洗维修以及油烟排放达标情况开展监管执法。加强城区内秸秆、生活垃圾、散煤等焚烧问题巡查力度,加大禁燃禁烧宣传以及排查力度,对焚烧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禁烧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园区和乡镇、街道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市生环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布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后,网格员、巡查员、“蓝天卫士”将加大重点区域范围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交办,各相关责任单位对反馈和交办的问题立行立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纳入蓝天保卫战日常考核扣分。同时,将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业用电、车流量、卫星遥感等数据分析,督促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责任落实。
来源: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李娟
编辑:刘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