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湖南某热镀锌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相符的案
案例类型:行政处罚
企业名称:湖南某热镀锌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7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执法人员对湖南某热镀锌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主要进行热镀锌表面处理。检查时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该公司主要产生氯化氢、天然气锅炉废气、热镀锌废气。经查阅该公司排污许可证,允许设置二个废气排放口,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新增一个废气排污口,现场有三个废气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相符。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对该公司三个废气排放口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三个废气排放口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查处情况】
该公司新增排污口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同时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通用裁量表13的规定,湘潭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湖南某热镀锌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68600元。
【典型意义】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规范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有力举措,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形成公平规范的环境守法秩序。本案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依法纠正和打击排污单位环境违法行为,为今后此类问题的处理提供了典型经验。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
编辑:楚湟-湘潭站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