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失信主体重塑良好信用,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今年以来,湘潭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贯彻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在信用体系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主动作为,以清晰明了、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失信医药机构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帮助失信单位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充分发挥信用修复机制在鼓励失信当事人自我纠错、诚信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失信信息“能修尽修、应修必修”,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023年以来,湘潭市医疗保障部门将医保信用监管融入综合执法日常,抓实定点医药机构失信行为监测,及时开展失信风险预警,动态跟踪信用高风险单位,严格落实“两书同达”工作要求,引导失信医药机构按照规定开展信用修复。2023年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按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均在送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引导失信医药机构按照规定开展信用修复,“两书同达”完成率100%。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推进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做好各信用主体失信记录长效治理,切实让定点医药机构等信用主体构轻装上阵,推动全市信用治理水平跃升。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文博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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