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湘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深入实施《湘潭市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审批与信用监管“审管协同”实施办法(试行)》,将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嵌入审批全过程,把信用查询结果作为可否享受容缺、承诺的重要依据,突出诚信正向激励作用,让真正守信的市场主体切实享受改革红利,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截至目前,实施告知承诺实际办件达461件,办件量稳居全省第一,无一例产生失信现象。
为防止“容缺”变“真缺”,“补交”变“不交”,避免“容缺办理”沦为“违规办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利用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建立相应奖惩制度。对信用市场主体实行“告知承诺”“绿色通道”“帮办代办”等多项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采取撤销许可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等措施。申请人在未完成信用修复前,不得享受告知承诺制审批服务方式。具有严重失信情节的,依照有关规定列入信用黑名单名录库。
对告知承诺后存在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将申请人失信信息录入“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信用中国(湖南)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审批部门在资格审查、证照核审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建立信用监管台账分类管理制度,对社会信用评级一般的申请人,结合行业安全风险等级等因素,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对社会信用评级良好且行业安全风险较低的申请人,实施相对简约的监管,形成宽进严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新管理模式。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强化审批事前准入核查,将承诺内容和审批结果及时推送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及时纳入监管范围。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审批部门,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记入信用档案,实现审批风险可控。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彭小兵
编辑:楚湟-湘潭站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