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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推出提升土地效能促进盘活利用15条“硬核”举措
2024-01-09 16:40:08 字号:

湘潭推出提升土地效能促进盘活利用15条“硬核”举措

“相比以前工业用地一次性出让50年的固有方式,现在湘潭推行的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供地模式,可有效减轻了企业用地压力,还可以将‘沉睡’多时的土地资源彻底盘活。”1月5日,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在解读最新出台的土地新政时介绍。

2023年9月,湘潭市入选全国43个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名单,获得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部大型城市同等的先行先试权限。湘潭市以此为契机,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精心谋划,多方论证,制定《湘潭市优化土地要素保障助推产业升级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土地新政”),出台了15条优化土地要素保障“硬核”举措,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该土地新政从土地供应方式和年限、价格、价款缴纳及利用效益等层面分类管理,试行差别化供地,最大限度降低用地成本。新政明确,“以租赁方式和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可将依法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抵押”。对于省、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项目,工业用地价格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下限实施供应。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产业用地总量和比例总体平衡要求的前提下,允许产业园区内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和为制造业服务的其他商务用地互相合理转换(国省另有规定的除外)。”“产业用地允许在不低于基准容积率、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可按需确定具体产业用地的建筑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等规划指标。”……新政支持土地兼容复合利用,提升产业用地效率。

该土地新政还在支持企业扩能扩产、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规范工业地产用地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同时,湘潭将以亩均税收、亩均营收、亩均固投、单位能耗产值、研发投入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等相关指标进行衡量,分年度对产业用地企业开展效益评价并分类,对重点支持类企业给予多方面优惠支持,对于倒逼整治类企业则督促整改并收取违约金,直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湘潭市还将实施“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改革,将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和排放等标准作为土地供应方案的要件,在竞得者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并对标承诺后,可同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实现“签约即供地、拿地即开工”。

来源: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肖洋桂 石凌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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