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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区司法局书院路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纪实
2025-07-18 17:10:17 字号:

岳塘区司法局书院路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纪实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五年以来,岳塘区司法局书院路司法所深植“以人为本,因材施矫”的理念,以法律为准绳、以关怀为纽带,让社区矫正对象走出心灵困境,重回阳关坦途。

破茧重生:放下仇恨的救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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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的矫正历程是一部放下过去重新开始的重生记。2024年,张某因怀疑妻子与其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与他人发生纠纷并造成财产损失而被法院判处缓刑。事发后,他扬言要采取过激手段报复妻子及全家。

在收到关于张某的社会调查委托函后,书院路司法所积极了解张某的现实表现状况和客观真实地评估其在社区服刑的影响,并及时与张某沟通,安抚情绪。张某入矫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始终平心静气地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并对其进行心理干预,化解张某的不良情绪,劝解其不能冲动行事,一定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解决双方婚姻家庭纠纷,张某的思想在司法所的教育下有了较大的转变,后续张某与妻子在法院判决下离婚,顺利解矫回归社会。

跨域监管解难题:既要矫正也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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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对象姜某是货车司机,每日须往返岳塘区和湘潭县两地。入矫后因活动范围受限,不能越界。考虑到姜某家庭经济困难,无其他收入来源。书院路司法所通过与姜某本人、姜某所在货车公司及收货单位的负责人进行调查了解其真实情况后,将其本人申请和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给区矫正局,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姜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并建立“司法所+用工单位”协同监管体系,姜某向司法所实时报告活动时间、路线、地点,由同事协同司法所进行监督,并建立经常性跨市县台账。

在学习教育方面对姜某采取“线上+线下”的组合模式,并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其在矫意识,提醒其要严守《社区矫正法》的规定,不忘教训,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情暖高墙:让法治阳光照进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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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社区矫正对象谭某入矫,在首次基础级走访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其家庭经济情况特殊,丈夫正在监狱服刑,谭某无收入来源,与未成年女儿相依为命,租住在条件简陋的安置房中,家庭经济困难,女儿就学、房租等开支使其陷入困境,存在因贫困再次误入歧途的监管风险。

了解到情况后,司法所通过“情暖高墙”活动给谭某送去生活物资,并对其生活进行关怀,鼓励其尽快找到工作,重拾生活勇气。谭某丈夫出狱后,司法所主动上门走访了解二人目前生活情况,教育他们要遵纪守法,不得再重新违法犯罪。目前,谭某已经搬进新家,生活开始步入正轨。

五年来,岳塘区司法局书院路司法所始终以《社区矫正法》为指引,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书写暖心答卷。实践证明,当法律规范与人文关怀交相辉映,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协同发力,那些曾经迷失的人生终能在司法的温暖下重获新生。展望未来,书院路司法所将继续以法律为依据、以人文关怀为纽带,科学规范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陈旺江

编辑:凌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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