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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故事”民俗是由清朝中期困苦不堪的民众,为渴求改变现状,将民间传说、神话故事、著名文学、戏剧人物等,经过压缩、改编、剪裁、精选,再巧妙地结合本土祭祖拜神、驱魔赶鬼习俗,在每年农历元宵节后至二月初夜间进行的民俗活动。其目的主要体现人民祈求安宁、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兴旺发达的人本愿望。活动仪式主要为:开故事、兴故事、收故事。
其最大的特点为:一是演出队伍庞大,人员众多,与观众零距离接触。二是活动范围一般在本村和邻近周边村和友好往来或谱系关系的乡村。三是内容丰富,即每个小故事既是独立的,又是整个节目的一小部分,且小故事与小故事间相互联系,密切结合。四是每四个故事内,必有一花脸戏,意喻为驱邪。五是每个故事后,参与者均要一起大声呐喊,意喻为共同驱鬼。六是每次开展活动,均要下挨门贴,意喻为驱鬼避邪后家家兴旺。
斗水坪村的“夜故事”有别于其他地区的“装故事”“抬故事”“扎故事”。演员们白天忙着化妆彩排,夜间开始演出,一路的展演中将借助20余个铁笼火把和60余个竹筒火把进行照明,故又称“火故事”。其表现形式为“唱”“演”“白”相结合, 小故事之间相互联系组成一台完整的“大戏”,演员的动作、服装、唱腔、器乐等不失专业。“夜故事”活动范围一般在本村和邻近村子以及友好往来的乡村内演出,且不受舞台、场地的限制,采用轻装上阵、逛街串巷、走村跑乡,随处可走,随地可演,深受当地群众的喜爱。
“夜故事”民俗是湘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民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一种表现。几百年来,夜故事在教育人的思想,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文化素质,满足人的文化娱乐需求和精神寄托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更重要的是给村民和村民之间,村与村之间营造了一个情感交流的平台,架起了一道友好交往的桥梁,这样既淳朴了民风,又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斗水坪夜故事民俗活动于2012年列入临武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4年列入郴州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来源:红网
编辑:黄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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