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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政协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政协办公室 编辑:黄滔 2017-11-28 08: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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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湘潭市政协机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文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和数量

  全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在职工作人员,共选调2名。

  二、公开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为机关综合文秘岗位。

  三、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文字综合岗位3年以上者(需提供任职文件),报考条件适当放宽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学历大学本科以上。

  5.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①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②违规进入机关、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④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⑤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截点均计算至2017年11月30日。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9时至12月1日17时。

  2.报名地点:湘潭市政协办公室政工科(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6号,湘潭市政协大楼506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本人到湘潭市政协办公室政工科现场报名。

  4.报名资料:报名者需提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填写好后的《湘潭市政协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重要提醒: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市政协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保持通讯畅通,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2017年12月9日(星期六)8:30-11:30,笔试地点设在湘潭市政协机关,具体详见准考证。笔试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开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当未达到开考比例时,经湘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负责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进行综合评定。

  七、体检

  根据公务员体检的相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

  当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或出现自愿放弃人选时,由市政协机关党组决定是否递补,并向湘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

  八、确定拟录人选

  市政协机关党组会议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情况研究确定2名拟录人选建议名单,报市政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录人选。

  九、公示与办理调入手续

  将拟录人选在本人所在单位和相关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未尽事宜由湘潭市政协办公室政工科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58582146。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政协办公室

编辑:黄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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