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为有序开展2019年湘潭市教育局(含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64名,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10名,共计74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和《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教育局网(jy.xiangtan.gov.cn)和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
二、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2001年3月28日至1983年3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省特级教师、地(市)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本次考试岗位专业要求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学科(或岗位需要的其他类职业资格专业)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名称或对应专业相符。岗位另有说明的除外。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湘潭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非计算机专业的报考人员须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6.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亊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亊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亊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亊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亊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2019年3月28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的在读高校学生(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7.在2019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以大专或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免费师范生、2019年9月30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9.湘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三、招聘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1.招考工作程序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终审、拟录用公示、录取聘用。
2.招考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1)湘潭人事考试网 ( www.xtrsks.gov.cn)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
(2)湘潭市教育局官网(jyj.changsha.gov.cn)
发布《招聘公告》、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及招聘过程中的所有信息。
四、报考办法
1.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于2019年3月28日9∶00至2019年4月2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100元。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退费。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提供的资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录取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交费、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时长120分钟。笔试科目见《岗位表》,考点考室及座号安排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上午10点至27日上午9:00前。
2.笔试开考比例为1∶4。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岗位数,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被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于报名截止后公布。
3.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6∶4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总成绩(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4.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查询定于2019年5月10日。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
六、资格审查
1. 入围资格审查人选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入围(下同)。出现资格不符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所有入围资格审查人选名单于2019年5月20日公布。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须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和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的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如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符,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说明:
(1)“已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资格、且有1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等同于“具备二级职称、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资格条件。
(2)2019年9月30日以前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须提交(上传,下同)合同书。
(3)暂缺《职称证》的人员须提交已签署“通过”意见的《评审表》或评审通过的文件,但资格复审时必须交验原件,否则为资格不符。
(4)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需逐页提交),但资格复审时必须交验原件,否则为资格不符。
(5)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提交已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正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提交国家教育考试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但资格复审时必须交验《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为资格不符。
七、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未达1:4开考比例的,面试最低开考比例降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通过资格审查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2.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于面试前公布。
3.各招聘岗位的面试方式见《岗位表》。
4.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5.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通知书在其后两位考生面试结束后依次领取。
6.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未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进入后续环节。
7.面试总成绩:试教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按4∶6的比例合成面试总成绩。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全部不合格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当年招聘计划。
8.考生凭居民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面试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招聘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行放弃。
9.《面试公告》公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10.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为最终总成绩。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面试成绩相同的,笔试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入围(下同)。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考察
各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填报《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情况登记表》;湘潭市教育局调阅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核查证件证书证明,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自行放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一次。(注: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7月31日前提交全部所需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否则取消资格。)
十、资格终审、拟录用公示、录取聘用
资格终审、拟录用公示、录取聘用工作由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人员按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一、招考工作查询电话(工作日使用)
政策咨询电话:0731-55512988(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
0731-58563203(高新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1-52313442(教育局机关纪委)
0731-58626298(湘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湘潭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9日
附件1:
来源:湘潭市教育局
编辑:焦炬-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