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园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市渣土协会、各渣土运输企业: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的通知》(潭政办发〔2018〕26号)规定,自2019年6月13日零时起,在我市北二环、东二环、岳塘区湘江沿岸、在建杨梅洲大桥连接线合围区域内从事渣土运输作业的车辆必须全部采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为深入贯彻落实该项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渣土运输企业在上述合围区域内从事渣土运输作业时须全部采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其他老式渣土车可在上述合围区域外(含合围线道路)从事渣土运输作业。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已发放的相关渣土车辆通行证进行梳理,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收回审批手续并按规定重新进行审批。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区域、车辆种类等规定严格审批,发放货运车辆通行证。
四、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依法对渣土车辆违规闯禁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前期以教育劝导为主,自2019年7月1日零时起,对发现的违规闯禁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罚。
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2018年由城管部门确定纳入备案管理的改装渣土车(339台)进行年检审,维护渣土运输市场和谐稳定。
六、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区(园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上诉规定要求严格审批办理渣土运输处置许可。
七、市渣土协会和各渣土运输企业要开展行业自律,广泛宣传教育,督促全体行业从业人员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服从交警、城管部门管理,配合执法人员检查执法。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6月21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编辑:曹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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