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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涉黑涉恶涉黄赌毒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廉洁湘潭 编辑:黄滔-湘潭站 2019-10-22 17: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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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持续保持“惩腐打伞”的高压态势,日前,湘潭市纪委监委对6起涉黑涉恶涉黄赌毒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这6起典型案例是:

1、雨湖区鹤岭镇立新村党总支书记赵杰涉黑涉恶腐败及有关人员充当“保护伞”、失职失责问题。以赵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把持基层政权,有组织的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职务侵占、非法采矿等违法活动,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11年以来,赵杰为谋取政治利益,故意隐瞒其因诈骗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事实,顺利入党并先后当选雨湖区第五届、第六届人大代表,鹤岭镇立新村党总支书记。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赞群在担任原响塘乡乡长、党委书记,鹤岭镇党委书记期间,收受赵杰等人所送贿赂,为赵杰当选人大代表、村党总支书记给予关照和支持;鹤岭镇党委政府等相关单位党员干部未正确履职,对赵杰当选人大代表、村党总支书记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张赞群被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时任鹤岭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刘红,时任响塘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蒋益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鹤岭镇副镇长楚湘波,企业党支部书记吴文亮,时任企业党支部组织委员戴懋湘分别受到警告处分;时任鹤岭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李铁映、时任鹤岭镇党委副书记刘林军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湘潭县石潭镇党委政府、县公安局石潭派出所等部门对张议涉恶团伙犯罪滋生壮大、坐大成势失职失责问题。张议为首的涉恶团伙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石潭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为恶劣影响。2011年以来,石潭镇党委政府对张议利用城建监察中队队长(聘用)和市场承包人身份多次擅自提高农贸市场服务费标准、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监管不到位;县公安局石潭派出所对张议涉恶团伙长期以来违法犯罪活动定性不准、查案不力,放任纵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张议等人收费项目没有监管检审,对其乱收费行为监管不力;石潭镇正街居委会党支部明知张议现实表现劣迹斑斑,仍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并依然按期转正,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石潭镇原副镇长郭安明、原工会主席向庆华、原规划建设环保站站长盛小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潭派出所民警王斌、阳京锋、周文祥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时任所长易义超、民警陈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石潭镇正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许利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宣传委员许启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石潭镇原党委书记刘奇志等9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湘潭市岳塘区税务局税务一所副所长王希平收受谢韬涉黑组织贿赂,徇私舞弊涉黑恶腐败的问题。以谢韬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通过信誉贷、房屋抵押贷等方式开展“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2014年以来,王希平收受该组织成员贿赂,在税费征缴工作中与涉黑组织成员勾结串通,采取调低房产评估价值、伪造缴税发票和证明文件等方式,徇私舞弊少征、不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到重大损失。王希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4、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陈泉胜、谢子良等人为张凯、欧阳彩涉黄赌毒组织充当“保护伞”及有关人员失职失责问题。张凯、欧阳彩涉黄赌毒组织长期在湘潭市高新区“角色大酒店”10楼开设卖淫场所。2017年至2018年期间,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陈泉胜、谢子良,岳塘分局职工范勇,多次接受欧阳彩等人赠送的礼品及宴请;在公安机关对张凯、欧阳彩涉嫌组织卖淫罪调查期间,谢子良泄露警务工作秘密为网上追逃人员通风报信;高新分局民警李万爱负责日常治安管理监管不到位。2018年11月,陈泉胜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谢子良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范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万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湖大队民警王山明为戴俊涉恶组织充当“保护伞”及有关人员失职失责问题。戴俊为首的涉恶集团成立鼎峰金融公司,以民间借贷名义实施“套路贷”,通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手段催债,攫取非法利益。2017年至2018年期间,王山明接受犯罪嫌疑人戴俊等人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在戴俊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期间,利用职权便利打探案情并为戴俊等涉案人员说情;市公安局九华分局响水派出所民警在处置群众报警过程中,对应当依法办理的案件,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存在工作失职问题。王山明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响水派出所民警冯润水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响水派出所原所长谭彪等3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6、湘乡市原国土局城区分局局长刘良平等人为周仕明涉恶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周仕明等人涉及宗族、家族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以暴力、威胁、诈骗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破坏生产经营、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6年至2018年期间,刘良平利用担任湘乡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职务便利,接受周仕明请托,通过收取或索要贿赂,为湘乡市韶阳石材有限公司办理采矿权人变更以及在行政处罚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湘乡市毛田镇政府工作人员周鹏、喻遥,韶山市韶山乡韶阳村党总支副书记周向阳、村务监督委员会副主任贺先平、村委委员贺先庆等直接参与周仕明涉恶集团破坏生产经营、故意伤害、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刘良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周鹏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周向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贺先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喻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贺先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从通报曝光的六起典型案例来看,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个别党员干部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有的收受犯罪嫌疑人贿赂,甘于被“围猎”;有的执法犯法,包庇纵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有的不担当、不作为,对黑恶势力疏于监管、失职失责。这些问题助推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坐大成势,破坏了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侵蚀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同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切实履行好职责,坚决同各种黑恶势力作斗争。

通报强调,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深挖根治”攻坚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把对黑恶势力和黄赌毒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整治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把专项斗争成效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准,扛牢主体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黄赌毒专项治理往深里走、往实处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打“伞”破“网”主力军作用,加强与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协作配合,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持续在扩线深挖、信息共享、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综合治理等方面下功夫,重拳惩治涉黑涉恶涉黄赌毒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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