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湘潭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缓解消防救援力量缺乏与日益繁重的灭火救援任务之间的矛盾,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5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担任战斗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招岗位及数量
1、战斗员50名:双眼裸视力4.8以上,身体素质过硬,热爱消防事业并愿为之长期奋斗。退伍军人优先。
二、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
湘潭市全市范围内(含湘乡市区)的各基层中队,负责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内容。
三、岗位要求
1、年龄18—27周岁男性,逾龄勿扰;
2、身高162CM以上,双眼裸视力4.8以上,体态匀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纹身、无耳洞、无任何违法犯罪及其他一切不良记录;
4、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形式的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代理招聘,请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对违反招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湘潭市消防支队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招录工作。
四、提交资料
本人身份证(退伍军人含退伍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以上证件原件审阅、复印件存档;一寸和两寸蓝底免冠照片各1张。医院身体检查先自行提供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常规体检+乙肝两对半),待面试、考核等通过后,由支队组织针对消防员的职业特点,设定专科体检项目统一组织定点赴检。
五、相关待遇及其它
(一)工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 2600元/月;
工龄工资: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发放100元/月,以此类推递增;
月考核工资:400—1600元/月(优秀1600良好800称职400不称职无);
未休假补助:170—260元/天;
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一个月后与湘潭市消防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即开始入社保五险一金(单位上缴约1300元/月,个人上缴约600元/月);每年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以上各项随经济水平发展将作适时调整,单位免费提供食宿及制式服装。
(二)休假:每月休假8天(非休假时间住队备勤;当月未休满者发放加班费,视具体情况发放170元(双倍)、260元(三倍)/天不等);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内,每年享受一次带薪年假5天;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每年享受一次带薪年假10天。
(三)食宿标准:与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享受同等待遇,并按季节气候发放专职消防员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被装。
(四)其他:任期内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及体格检查。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号—2019年12月16号
报名电话:0731—52668603
联系科室:湘潭市消防支队14楼司令部1409室“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
湘潭市消防支队
2019年12月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消防支队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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