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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资源报|湘潭市:为不动产登记系上“安全带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编辑:曹利敏 2019-12-26 10: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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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各地因不动产过失登记引发的行政案件时有发生,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赔偿风险逐渐增大。不动产登记事项涉及的财产价值往往较高,赔偿金额动辄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这无疑给一线登记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消除登记人员的后顾之忧,湖南省湘潭市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职业保险制度,为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提高了不动产登记公信力,推动了登记服务质量的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登记路上有些风险防不胜防

对于湖南省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少工作人员来说,废寝忘食、加班加点,都不算是事儿,最让他们堵心的,是登记路上那些防不胜防的风险。我国《物权法》第21条规定:“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是不动产交易的基础,如果登记簿上信息有误,就会给利害关系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所以,一旦登记错误,对失职渎职者予以惩戒,实为合乎法理。然而,法条是简单的,落实法条的现实却有诸多复杂——

“各种原因都可能导致登记错误的发生。”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的问题确实是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有的则是因为信息化基础数据不齐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推送不及时,还有的是因为登记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随着“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深化,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不断精简,流程不断优化,但快捷登记也让一些不法分子蠢蠢欲动,个别申请人为骗取登记,提供伪造、变造的虚假材料进行不实申请,给不动产登记业务埋下了风险隐患。

其中,风险隐患最多的要数历史遗留问题,而这一类登记错误最为棘手。该中心就曾遇到过这样一起案例:法院查封李某两套房屋,进入拍卖程序时,发现登记系统显示只有一套房屋的登记档案。经查证,原来此前这套房屋已征收,但当时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初始,系统、业务、人员都在整合中,加之不动产基础数据量大,历史遗留问题多,不动产登记政策规则还在逐步完善中,登记人员业务素质提升需要过程,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受理、审核等环节容易出错。如何通过制度建设规避风险?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始了以问题为导向的实践探寻。

建立登记职业保险制度

建立不动产登记职业保险制度,是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深化机构改革中的一项创新举措。

2018年12月20日,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签署协议,以财政拨款的方式购买不动产登记职业责任险,标志着该中心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保险制度。

据介绍,该保险适用于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在承办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存在以下情形引起的赔付:一是由于登记错误导致的行政行为或者司法行为引起的保险事故;二是依法谨慎审核后仍未能辨清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三是工作人员依法办理登记业务过程中的其他疏忽过失行为等原因,造成的经济赔偿。

此外,该保险还承担了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

该中心负责人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涉及赔偿的行政诉讼,如行政机关出现败诉情形,其所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部分法院予以支持。将行政诉讼所产生的成本纳入不动产保险赔付条款之中,更有利于保障行政机关及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在经济相对欠发达的湘潭,提出通过购买保险建立赔偿制度,将保费纳入财政预算,是创造性的尝试,也是审慎的抉择。”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谭向介绍,湘潭不动产登记保险的制度设计,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基于不动产登记的特殊重要意义;二是基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和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完备、有待健全的客观现实;三是基于保险机制的健全成熟。目前,保险已具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支撑。《保险法》《物权法》等都对保险进行了详细规定,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等多家大型保险公司都已开办登记责任保险,且对登记保险有匹配文件和细化流程。

建立不动产登记职业保险制度,是给登记工作系上了“安全带”,带来最直接的两大好处——一是降低诉讼成本,受害人通过保险赔付程序获得赔偿,无须直接向侵权行为人主张权利。二是有效转移登记机构的赔偿风险,缓解工作人员精神压力。湘潭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长远看,建立不动产登记保险制度,实现对登记流程、登记责任的全覆盖,是健全登记风险制度的重要补充,将为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有利于提高不动产登记公信力,提升登记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

保险让登记更安心

“上保险免除了我们的后顾之忧,让我们工作得更安心、更投入。”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说。

“高效规范办实事,热情贴心为企业。”湘潭市民黄先生将一面鲜艳的锦旗送到了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何晋芳的手中。

前不久,在金融机构上班的黄先生和一家公司主管约好一起到中心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因为堵车,快到中午的时候才赶到。原本做好了白跑一趟准备的黄先生,在窗口受到了22号工作人员何晋芳的热情接待,并在办理过程中一直耐心地指导,直到全部业务办理完毕。

让黄先生感动的不只是这一次的“延时服务”。他告诉记者,有一次他到中心办理业务时,看到一位排队的客户情绪十分激动,要求何晋芳停下手头正在办理的业务为自己优先办理。何晋芳始终保持着微笑,耐心地劝导客户按序办理,窗口秩序井然有序,没有受到影响。

何晋芳的故事,每天都在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各个窗口上演。令人安心而又贴心的服务,如缕缕阳光温暖着办事群众,登记窗口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最多跑一次”改革带来的便利。

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开办以来,始终把便民利民放在首位,对质量管理精益求精,至今保持“零投诉”的记录。“忙,并快乐着。”大家都知道,之所以工作能够如此安心,是因为有了不动产登记保险制度这条“安全带”。

依法合规是永远的“保险杠”

放管服改革势在必行,而不动产登记的风险无处不在。如何稳健应对?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为民为宗旨,以问题为导向,实事求是为民解决问题,但首要遵循一个原则:依法依规办事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生命线。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中心在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保险制度的同时,也在创新办理模式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颁发后,不再要求不动产继承登记强制公证,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的当事人及各类证明文件众多,登记机构稍有不慎即可能造成错误,损害合法继承人的权益,增加不动产继承登记风险。

取消强制公证后,公安、民政等部门不再出具婚姻状况、户籍状况等的证明。应对新局面,中心制定了《湘潭市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操作细则(试行)》,对申请登记范围、登记材料、登记程序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以“单位证明+个人承诺”方式取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通过减流程、减资料、减证明等便民举措,开发“继承+转移”登记,申请人只需提交一次资料就可办结两项业务,办理时限从6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

顶住改革的风险,保持步履稳健前行,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着自己的“法宝”:法律顾问机制。

为满足不动产登记工作对专业法律服务的需求,中心聘请了具备不动产登记法律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供处理法律咨询、协助资料审查、诉讼处理、信访事件答复等服务,对疑难办证问题提出有前瞻性、有价值的法律建议,帮助防范和化解登记风险,同时协助中心开展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

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让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更稳健、工作更优质。“依法合规是不动产登记永远的‘保险杠’。”该中心负责人表示。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编辑:曹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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