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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致园区企业的一封信

来源: 岳塘经开区 编辑:曹利敏 2020-02-01 09: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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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经开区致园区企业的一封信

园区各企业:

值此鼠年新春佳节之际,园区恭祝各位企业家及广大职工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生意兴隆!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武汉等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简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包括湖南在内的全国各地也正经受着这场疫情的考验。鉴于当前形势,省、市已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做好开工生产的有关防控工作,我们倡议:

一、严格按上级要求推迟复工复产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外控输入、内控扩散”的要求,经岳塘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园区所有生产企业及建设项目(承担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业除外,如医药物流、民生保障物流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延长春节假期的要求,于2月3日(正月初十)或适当延后复工复产。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并迅速做好相关工作,复工复产企业及项目要严格按照疾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报批后才能开工,如违反防控工作有关规定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将追究企业和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二、开工复工做好“七个提前”

1. 提前做好宣传防控教育。要通过微信、电话、书面资料等方式向所有职工宣传、学习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病毒肺炎防控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每个职工的防范意识。

2.提前向主管部门报备。生产企业复工前必须提前两天向企业主管部门岳塘经开区产业发展局报备(联系人:赵畅,联系电话13574071321),在建项目复工前必须提前两天向岳塘经开区建设局报备(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13973285017)。

3.提前准备好防控物资。开工复工前必须认真做好体温计、医疗口罩、消毒水、手套等疫情防控相关医疗物品、物资准备工作。

4. 提前摸排返岗工人信息。必须做好返岗工人的信息摸排(尤其是春节期间旅行史、接触史及身体现状等),安排专人进行全面登记。

5. 提前做好消毒措施。必须提前做好厂区、宿舍和餐厅消毒工作,每天定期消毒。

6. 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必须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预案,严格执行省、市、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策部署。

7. 提前组建防控专班。必须提前明确专班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上班时间坚持每天开展员工体温测量工作,并做好记录;对近期前往或经停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员工、与高危人群有过接触的员工信息进行统计,发现任何异常,及时向产业发展局(联系人:王弘,联系电话18670923610)报送信息。如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园区报告,园区24小时值班电话0731-52418888)。

三、开工复工执行 “七个不准”

1. 不准近期从疫情严重地区返回的员工返岗,待疫情控制住后择时通知其上班。

2. 不准经排查与新冠病毒肺炎患者有接触史的员工(无论有无症状)返岗。

3. 不准知情不报。每天测量员工体温中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疑似新冠病毒肺炎症状的人要第一时间隔离到企业的封闭场所,并与指定门诊医疗机构(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0731-58669760/0731-58669130)取得联系,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送诊,并报园区产业发展局(联系人:王弘,联系电话18670923610)备案。

4. 不准企业员工不配合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个人卫生和防控措施。

5. 不准企业举行不必要的员工集中活动(包括开工庆典、大型表彰、集体聚餐等)。

6. 不准企业员工不采取防控措施前往人群聚集公共场所。

7. 不准企业不采取防控措施直接开工,企业要做好车间、食堂等人员集中和密闭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

违反上述“七个提前”及“七个不准”要求,造成疫情扩大的,园区及上级部门将严格追究企业和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遏制疫情蔓延,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阻击战!

岳塘经开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

来源: 岳塘经开区

编辑:曹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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