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湘潭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红网湘潭站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2020-02-10 17:35:05
时刻新闻
—分享—

各县(市)区、湘潭经开区、高新区、昭山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肺炎疫情”)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湖南省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强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湘就服发〔2020〕3号)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节后各项就业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要充分认识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以及节后企业复工的就业服务保障,努力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二、强化网络招聘方式。为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病毒感染传播风险,市、县(市)区和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要利用企业资源,在疫情解除前每周更新(收集)一次最新招聘岗位信息,每周开展一次线上岗位信息发布,每周向全市乡镇(街道)发布一次“招聘信息包”。以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充分利用人社门户网站、就业工作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共汽车视频广告、湘潭日报等媒体向全市劳动者、企业公布线上招聘网站、网址、微信公众号、APP等,鼓励劳动者和企业通过互联网招聘、远程面试、岗位匹配推送等线上求职方式进行招聘对接,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利用电话、微信等媒介进行“一对一”、“个对个”招聘求职活动,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

三、加强信息采集和就业指导。全市各乡镇(街道)要指导社区(村)的社保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基层工作人员利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加强对辖区未就业劳动者的信息采集和就业指导,全面掌握其就业意愿。对从外地返乡过年的劳动者在其自愿的前提下,鼓励其就近就地就业。对仍坚持前往外地务工的人员,要及时向其通报疫情防控情况,建议其延迟外出务工或前往疫情较轻的地区就业,并指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愿意在本地就业的劳动者,及时告知网络招聘网站、网址、微信公众号、APP等,指导其进行网上求职。

四、加大户外信息发布力度。各乡镇(街道)、社区(村)要充分利用各种户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手段及时将市、县(市)区每周一次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进行打印张贴或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

五、强化“311”就业服务。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要及时将每周收集的最新岗位招聘信息同步导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含劳务协作脱贫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并标识已失效的岗位信息,确保平台信息及时、有效。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特别是乡镇(街道)、社区(村)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要利用平台失业人员求职信息和最新岗位信息开展“311”服务,并将服务情况在平台上进行标识和记录,对成功匹配实现就业的劳动者建立实名制台账,作为2020年乡镇街道就业工作考核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

六、做好重点企业就业服务。全市各级就业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要对我省确定的“567”重点企业和为应对当前肺炎疫情而从事医疗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的重点企业加强用工服务和生产指导,对出现招工难的重点企业,要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和服务手段保障其用工需求,指导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做好疫情防护防控工作,提高员工个人防护意识,确保员工安全健康。

七、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全市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要紧盯节后劳动者集中求职、企业集中用工的重点时段,密切跟踪和研究疫情对企业复工的影响,持续跟进企业招用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紧盯网络招聘情况,开展劳动力流向分析比较,做好就业形势预测研判。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对全市125家失业动态监测企业近几月上报的数据进行同比和环比分析,对数据变化较大的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掌握情况,客观科学分析当前就业形势的变化,并及时报送监测报告。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31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本文为湘潭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t.rednet.cn/content/2020/02/10/6708750.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湘潭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