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书记杜家毫同志2月17日在市州委书记视频会上关于抢抓金融支持机遇的要求,积极对接国省系列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支持企业纳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和“湖南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建立湘潭市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工业企业名单由市工信局汇总,商贸物流及外向型经济企业名单由市商务局汇总,其他企业名单由市发改委汇总。各有关部门要把有关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正常、无明显征信问题、未进入黑名单的企业纳入市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二、对纳入国、省、市三级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各金融机构要落实国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主动加强对接,开设业务办理绿色通道,高效快捷地给予企业资金支持。对纳入市级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各金融机构要参照国省保障企业名单政策,积极创新方法,加大支持力度。
三、对纳入国、省、市三级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湘潭企业担保公司给予重点支持,对新增融资业务,担保费率按1%收取,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对在保企业,给予复工复产不超过100万元的纯信用担保额度,且该部分担保额度的担保费率降低至0.5%。各园区要积极探索“园区助力小微贷”等创新模式,为园区内企业提供增信支持。
四、市属各国有企业要加强与发改部门、沪深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沟通协调,做好即将到期债券批单的延期工作;要把握好企业债券发新还旧的政策机遇,积极做好企业债券的申报工作;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做好面临回售债券的续持工作。特别是要积极争取金融机构贷款置换到期债务,降低融资成本,平滑债务压力。
五、市属各国有企业要加强对国省政策和金融政策的研究,认真梳理企业资源,做好产业及项目与政策的匹配对接工作,全力争取与防疫保障及复工复产相关的产业和项目纳入国省市保障企业名单。
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晓军同志负责总调度,市经金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湘潭银保监分局明确专人组建金融工作组,形成工作机制,实行“日报告、日交办、日会商”制度,及时调度解决企业和项目的融资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周定期研究金融工作组和复工复产组工作联动情况,促进信息互通,问题解决,政策落地。
湘潭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湘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湘潭市商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湘潭监管分局
2020年2月20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本文为湘潭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